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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5-022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规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5-0227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规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的通知
吉环规字〔2025〕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有关要求,适当简化、放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持续做好危险废物领域“放管服”工作,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增效,服务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我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0月31日         
 
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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