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2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环办议字〔2025〕7号
王成全: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秸秆禁烧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谋划区域分布和管理”的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依法、科学、精准的禁烧工作原则,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我省禁烧工作成效。一是不断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禁烧政策。吉林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粮食总产量连续四年超800亿斤,秸秆产量超过4000万吨,虽然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但田间仍有较多秸秆和残茬无法有效处置,每年因焚烧秸秆引发的重污染时段时有发生,成为制约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2023年,我厅按需调整禁烧政策,由全域禁烧改为秸秆残茬计划烧除,2024年,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了秸秆禁烧实施方案,明确在秸秆应离田尽离田、应还田尽还田、充分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对离田净度达到70%以上的玉米、水稻等秸秆剩余物及难以开展机械化打捆作业的岗地、洼地秸秆,科学开展计划烧除。二是科学划定禁烧区。综合考虑空气质量和各类安全,设立秸秆禁烧区,要求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机场周边1公里范围内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烧除作业,保障各类安全。该政策既解决了农民担忧的出苗率、病虫害等问题,也减少了打包带土量,有效保护了黑土地、保障了环境空气质量和各类安全,更重要的是大大减轻了基层和群众处置秸秆的负担,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三是有序做好残茬计划烧除工作。为科学制定烧除计划,各地根据剩余残茬的分布情况和干湿程度,提前组织各乡(镇)按照“空间分开、时间间隔”的原则,以村为单位拟定烧除轮次和烧除量,相邻两村之间相互避让,不划为同一批次,避免集中焚烧。省生态环境厅按日推送残茬烧除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气象、空气质量等条件,经再次分析研判后,按照烧除计划科学组织乡(镇)开展计划烧除。同时,加强与林草、应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四是做好烧除监管。烧除期间,村、屯网格长全员在岗,实施全过程监管,防止跟烧、抢烧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查队伍加强实时监管,发现有扩大面积、延长烧除时间,或者发生污染天气的,立即叫停烧除作业。今年春季秸秆管控期,全省优良天数比率较去年同期提升2个百分点,因焚烧秸秆产生的重污染天气仅为1天,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关于“提高农民主观能动性”的建议
为充分调动各地秸秆禁烧和废弃秸秆处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对全省除保护性耕作外的废弃秸秆无害化处置按亩给予补贴,对禁烧监管成效明显的行政村,每个村给予5000元的禁烧激励补贴,从根本上减轻违规焚烧行为。2024年共下达废弃秸秆无害化处置补助和禁烧激励资金2.84亿元,有效调动了各方积极性。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围绕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残茬计划烧除政策,压紧压实禁烧责任,落细、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废弃秸秆的补贴力度,确保科学有序完成秸秆处置工作。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