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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5-01378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环办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5-01378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环办议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环办议字〔2025〕1号

 

  

王殿赋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吉林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能力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组织开展生态样地监测。按照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环监测〔2023〕45号,以下称“通知”)要求,2024年我厅组织开展全省288个点位的生态地面监测工作。其中靖宇地区共11个点位(9个森林点位,1个农田点位,1个城乡点位),监测频次为“十四五”期间开展一轮监测,之后每5年监测1次。2024年开展了9个森林点位监测工作,植物群落监测对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进行监测,并分别从多度、盖度、丰富度等标准对点位进行分析;指示生物监测对鸟类、蝶类、两栖类进行监测,并从物种多样性等标准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监测结果得出结论为:靖宇地区自然条件良好,人为干扰较轻,为植物和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生存条件,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均衡性良好,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2025年按照通知要求,计划对靖宇地区1个农田点位、1个城乡点位开展监测工作。
  二是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督导检查。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线索实地核查,指导靖宇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下发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填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联合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聚焦自然保护地内采矿采砂、工矿用地、保护区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问题,推动靖宇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破坏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4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印发《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改销号流程》,明确销号主体、销号流程,推进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已销号26个。
  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帮扶。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要求,组织制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强化省级对重大项目环评的审批管理。对地方建设的重大项目,建立“超前介入-过程跟踪-高效审批”全链条服务机制,实行项目审批台账化管理,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环评文件编制等前期工作,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监督和环评审批职责,加强督导帮扶,指导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生态环境分局强化靖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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