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10月全省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有关情况的通报
吉环办函〔2023〕3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23年10月全省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及同比变化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良好,41个县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24.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6.9微克每立方米;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4天,同比上升4天。
一、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及同比变化情况
全省41个县级城市中有16个县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分别为永吉县、通化县、柳河县、集安市、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乾安县、延吉市、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珲春市。排名后10位依次为,梅河口市,东辽县,东丰县,农安县、榆树市、舒兰市、磐石市、梨树县、扶余市(并列第33位),双阳区、德惠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并列第27位)。
全省16个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的县级城市均同比无变化;同比变化情况排名后10位依次为,梅河口市,东辽县,东丰县,农安县、榆树市、舒兰市、磐石市(并列第35位),梨树县、扶余市、双阳区、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并列第28位)。
二、细颗粒物浓度及同比变化情况
全省41个县级城市中,细颗粒物浓度排名前10位依次为,和龙市,图们市,汪清县,洮南市、珲春市(并列第4位),安图县,抚松县、龙井市(并列第7位),通化县、靖宇县、临江市、延吉市(并列第9位)。排名后10位依次为,梅河口市、榆树市、扶余市(并列第39位),东辽县、舒兰市(并列第37位),东丰县,磐石市,农安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辉南县(并列第32位)。
全省41个县级城市中,同比变化情况排名前10位依次为,洮南市,长岭县,珲春市,临江市,乾安县,集安市、汪清县、图们市、和龙市(并列第6位,同比无变化),大安市、永吉县(并列第10位);排名后10位依次为,舒兰市,榆树市,梅河口市,东丰县,磐石市,扶余市,柳河县,东辽县,镇赉县,龙井市。
三、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及同比变化情况
全省41个县级城市有38个城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同比无变化;舒兰市、扶余市发生1天重污染天气,同比上升1天;榆树市发生2天重污染天气,同比上升2天。
针对以上情况,请各地高度重视,持续强化大气污染精准防控措施,全力以赴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排名靠前地区要继续保持、巩固提升,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排名靠后地区要认真分析,补充短板,推进空气质量加快改善。省厅将持续跟踪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空气质量改善排名长期靠后及改善幅度不明显的地区进行约谈。
此函。
附件:1.2023年10月全省县级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及同比变化排名
2.2023年10月全省县级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及同比变化排名
3.2023年10月全省县级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及同比变化排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