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6号九三学社吉林省委员会提案的答复
吉环办议字〔2023〕4号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处理秸秆降低对大气污染影响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秸秆处理方式的整体规划和分区管理建议
2018年,我省谋划了秸秆禁烧“两区”管理,将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列为禁烧区,严格禁烧管控。禁烧区之外的地区划为限烧区,在有利气象条件下,由我厅统一指挥实施计划烧除。2021年,随着全省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逐步加大,实施面积达到2875万亩,“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持续深入实施,水稻低留茬收割、春打浆等技术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大幅度提升,已经具备秸秆全域禁烧的条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1年,我省开始实施秸秆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形式焚烧秸秆的行为,并将其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多措并举推进全域禁烧,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火点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持续降低。2022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93.4%,在全国排名第9位,同比上升3个位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至25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指导值,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关于加强秸秆计划烧除和还田的有机结合建议
近年来,我省秸秆还田面积逐步加大,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的通知》《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要求,2023年我省将实施3500万亩保护性耕作面积,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四成以上,全年秸秆“五化”利用量预计达到3603万吨,利用率将达到85%,有力地支持了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同时,我厅根据近几年的管理经验,从去年秋季提出了“两段式”管理模式,科学开展秸秆离田。第一阶段为去年秋收后至今年元旦前,充分利用秋收后半个月至冬季第一场大范围降雪前的时间窗口,指导各地做好秸秆离田“四抓”工作,即抓早、抓大田、抓一公里、抓打捆,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统筹机械和人力优先对平坦耕地实施捡拾打捆作业,完成后再组织离田。针对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管控区域“一公里”范围内秸秆,确保在第一场雪之前做到“应离尽离”。针对岗地、洼地等无法实施机收作业的地块,及时采用人工方式解决。同时,指导各地明确捡拾标准,强化作业监督,确保离田净度达到耕作要求。截至今年元旦前,全省累计开展捡拾打捆(离田)5784万亩,综合离田率达79%,“一公里”处置率为97%,达历史最高,为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第二阶段为元旦后至春耕前,指导各地持续开展剩余秸秆离田工作,特别是充分利用积雪融化后到整地备耕前的时间窗口,对“大田”剩余秸秆集中开展离田作业,同时,对岗地、洼地、水稻高留茬、秸秆捡拾剩余物等各种类型秸秆通过小型机械或人工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截至5月1日,全省累计开展离田7248万亩(包含保护性耕作需离田地块面积),离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1652亩,综合离田率达97.2%,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关于加强限烧区的科学有序烧除管控建议
为做好秸秆禁烧“两区”管控工作,我厅委托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制定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制定与管控规范》(DB22/T2949-2018),并于2019年1月30日正式实施。规范明确了禁烧区、限烧区的划定方法、审核流程、管控要求,为科学处置秸秆提供了标准支持。同时,我厅印发了《吉林省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根据“三线一单”、大气污染物弱扩散区和敏感区等成果,结合重点区域分布和管理实践,对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了优化,并指导各地按照“错时、限量、轮烧”的工作要求科学开展计划烧除。目前,随着我省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的不断提升,限烧区开展计划烧除已不适用于当前我省秸秆禁烧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围绕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相关建议,加强秸秆处置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认真总结秸秆禁烧的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破解难题,超前谋划今年秋冬季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压紧压实禁烧责任,细化部署处置措施,确保按时、高效完成秸秆处置工作。
特此答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