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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2-01436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环办议字〔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2-01436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环办议字〔2021〕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2日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环办议字〔2021〕14号

赵海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控制秸秆焚烧污染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秸秆禁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事关道路交通和防火安全,我省始终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去年9月,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景俊海同志去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10月主持召开全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今年2月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上,俊海书记、韩俊省长专门针对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再次提出明确要求,并多次作出批示。分管副省长韩福春同志赴重点地区开展调研十余次,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禁烧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1-4月,未发生因秸秆露天焚烧引发的持续重污染天气,全省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微克;全省优良天数比例87.0%,同比提升7.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气9天,同比减少30天。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方案。印发《吉林省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吉林省2020年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编制导则》、《全量化处置技术装备汇编(第一批)》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肥料化为主,能源化、饲料化为辅,原料化、基料化为有益补充”的综合利用工作思路。实行禁烧、限烧两区管理,在持续推进“五化”利用基础上,建立无害化处置兜底机制的“5+1”模式。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秋冬季重点地区秸秆禁烧管控包保帮扶方案》,建立“厅领导包地区、处室包县区”的包保帮扶机制,成立18个包保帮扶组,先后召开6次包保帮扶安排部署会议,督促指导重点市县全面落实秸秆离田、禁烧、计划烧除等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压实禁烧责任。二是强化禁烧监管。持续运用高精度卫星监测火点信息,每天向各地政府通报露天焚烧火点情况。建立了覆盖重点地区的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发生火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和从播种到秋收的全时段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设立省级巡查组,累计出动督查人员725人次,日常以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机场周围等禁烧区为防控重点,加强夜间违规焚烧秸秆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地方政府,指导整改落实,消除焚烧隐患。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等重点管控时段,所有厅领导和帮扶组全部进驻现场开展帮扶,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全域禁烧”要求。三是科学开展计划烧除。根据“三线一单”和大气污染敏感区、弱扩散区的最新研究成果,科学划定禁烧区范围,及时组织各地调整限烧区烧除计划,合理安排烧除轮次和地块,抢抓有利气象条件,指导计划烧除工作。实施全域禁烧和开展计划烧除期间,全域基层网格长全员在岗,保证了管控工作有力有效。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违规焚烧秸秆火点严格按照《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精准问责,累及对双阳区、榆树市、德惠市、吉林市等22个存在违规焚烧秸秆问题的市、县下发督办函。22名乡镇干部、129名村级干部受到免职、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追责问责。342名直接责任人受到刑事拘留、行政拘留、训诫等处罚,累计罚款28.54万元,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五是加大无害化处置补贴工作。2019年4月起,委托专业厂家研发了移动式秸秆焚烧炉。相对于秸秆散烧,采用焚烧炉烧除秸秆,可减少PM2.5排放量98%,减少 PM10排放量96%,目前全省已售出370台,有力的推动了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今年,省财政已安排补助资金2.1亿元,对禁烧区剩余玉米秸秆按照每亩10元标准给予无害化处置补贴,对开展禁烧工作取得成效的行政村按照每个村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围绕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控制秸秆焚烧污染的建议》,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禁促用,以堵促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修订《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按照“注重结果,兼顾过程”的原则,拟对离田工作不到位、因秸秆管控不力产生火点造成污染天气以及下达禁烧指令期间仍发现火点的,由省生态环境厅统计汇总形成清单台账,提交省财政厅实行扣款,并进一步明确相关地区和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方式,实施更加精准问责。二是做好秸秆全量化处置考核工作。目前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对市(州)绩效考核,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吉林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地秸秆全量化处置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提交省级组织部门和绩效管理部门,作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统筹使用好无害化处置及禁烧激励补助资金。督促各地环保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提出无害化处置资金的使用建议,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置和禁烧激励工作落实,让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取得实效。

  特此答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韩兵,联系电话:1858432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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