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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1-05414
分      类: 环境监管执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供热企业集中包保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执法字〔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21-05414 分      类: 环境监管执法;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供热企业集中包保帮扶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执法字〔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供热企业

  集中包保帮扶活动的通知

  吉环执法字〔2021〕13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长白山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冬春季节是全省空气污染最为集中的时段,集中供热和秸秆焚烧叠加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为持续改善全省空气环境质量,落实“冬病夏治”工作要求,省厅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正式供热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供热企业包保帮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8月底前完成)

  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集中组织所监管的供热企业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污染防治技术人员和第三方运维(含在线监控)负责人员(以上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讲供热企业应遵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线监控设施需具备的技术要求,以及违法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坚持“以案警示”,对供热企业超标排放、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违法犯罪情况进行通报,明确三类人员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宣讲各类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操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深刻吸取违法违规教训,促进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二、集中开展问题排查整治(9月10日前完成)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供热企业,充分利用停炉检修时机,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燃料的运输存放、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在线监控设施设备的安装运行、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等情况开展问题排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启动供热做好充分准备。要督导供热企业加强预防预判,针对常发性、突发性环保及安全问题和可能的突发性环保及安全问题要有处置预案。在确保群众供热正常情况下,保证污染防治各类设施设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进集中供热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供热企业应按要求向负责监管的责任主体报告排查整改情况。

  三、集中开展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9月25日前完成)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供热企业,围绕环保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燃煤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及水、气、声、碴、尘管理问题,开展工作指导。组织专家对上年度供热期存在超排现象进行“问诊”,帮助推动问题整改,督促供热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责任,相关人员能力素质满足工作要求,确保供热期间环保设施性能良好,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实时监控数据采输顺畅。省厅将组成专家组,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四、加强供热期间的执法监管

  供热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进行执法抽查,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的供热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重点检查供热过程中的废气、废水排放是否达标,燃煤、灰碴运输和存放是否符合要求,生产扬尘和噪音是否有效控制等。要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手段,严格审查污染物排放数据,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对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暴力抗法等行为立即启动刑事司法联动程序,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严密组织包保帮扶活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供热企业开展集中帮扶工作,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全省冬春季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有效开展。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州)直接监管的企业由本级负责组织包保帮扶,县(市、区)监管的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包保帮扶。市(州)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帮扶自身监管供热企业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加强调度管理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本地区开展帮扶工作情况,定期向省厅汇报辖区内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共性问题。要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走过场,切实为供热企业排忧解难。

  各市(州)级生态环境局于8月15日前上报一名包保帮扶联络人及通信方式,并于8月29和9月29日前,向省厅报告本地区帮扶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省厅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帮扶指导推动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办。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高磊

  联系电话:0431-82770043;13664339114

  邮 箱:15287291@qq.com

  附件:1. 供热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一)

     2. 供热企业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二)

     3. 供热企业工作指导及技术支持情况统计表(三)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10日

    

19.集中供热企业帮扶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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