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乾安采油厂
2009年大情字井产能建设工程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吉环函[2018]21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你单位《关于乾安采油厂2009年大情字井产能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的请示》及《乾安采油厂2009年大情字井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2018年4月3日,我厅参加了你单位在松原市组织召开的乾安采油厂2009年大情字井产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还有乾安县环境保护局、吉林油田公司勘察设计院、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公司、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会议组成验收工作组,听取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报告、验收调查报告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报告,并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乾安采油厂2009年大情字产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位于松原市乾安县境内,该工程实际建设井位为110口生产井,其中油井101口,水井9口。集油/掺水支干线实际建设49.44km口,年产能9.09×104t。该工程总投资40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6万元。
2009年4月,我厅以吉环行审字[2009]1219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2009年5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投入试运营,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基本同步投入使用。
二、项目变动有关情况
该工程油水井较环评阶段减少55口油井,20口注水井。由于75口井未实施开采,所以集油/掺水支干线较环评阶段减少38.6km。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该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新增的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二)该工程不另增加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废钻井泥浆及钻井岩屑在井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果
吉林省同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显示:
(一)该工程井场及场站等监测点厂界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我厅同意该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你公司应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其它环境保护设施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未实施开采的75口井,今后如需钻井,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请松原市环境保护局、乾安县环境保护局做好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此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