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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18-11058
分      类: 大气污染防治;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监字〔2018〕1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18-11058 分      类: 大气污染防治;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环监字〔2018〕1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06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吉环监字〔2018〕16号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现将《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崔泽云

  电 话:0431-89963173 (兼传真)

  电子邮箱:cuizy0412@126.com

  附件: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6日

  附件

  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有利 省环保厅副厅长

  成 员:顾恩大 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

  李文辉 省环保厅大气处副处长

  王朝霞 省环保厅监测处处长

  魏 强 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主任

  陈明辉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刘玉生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各市(州)分管局领导,大气、监察机构等部门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监察总队,办公室主任由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玉生兼任。

  三、督查范围

  各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公主岭市为重点地区。

  四、督查时间及方式

  督查时间:2018年3月至5月。

  督查方式:省、市、县共同组成督查组,对污染源问题整治及管理情况开展督查。采取专项督查与驻地式监察相结合,分为日常督查和重点时段督查。日常督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关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开展重点时段督查。

  五、督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情况。

  (二)抽查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达标排放、物料扬尘管控等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三)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淘汰情况。

  (四)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及2017年未达标65蒸吨燃煤锅炉企业问题整改情况。

  (五)工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及零散锅炉达标排放情况。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七)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把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环境执法的重要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要组织力量,对突出环境问题拉条挂账,针对问题,全程跟踪,坚持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不查处不放过,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执法处罚。各地要按照“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移尽移”的原则,保持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必须做到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充分利用《环保法》及配套措施,实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措施。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恶意排污、拒不整改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增强执法的震慑效力。

  (三)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各地要主动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创造舆论氛围,推动新闻报刊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和监督作用。同时,要按照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专项督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省厅将跟踪调度问题整改情况,对督查发现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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