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
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吉环文〔2016〕25号
省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省直各包保部门组成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各地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2016年3月28日,省环保厅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组织召开了省直包保部门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议,对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9日至4月15日,省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包保责任组成10个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全省春季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其中,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能源局组织专人深入包保地区开展了现场督查。从此次督查情况看,各地政府普遍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综合采取严格管控督查、推进综合利用、强化宣传引导等多种手段,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扎实开展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今春全省没有发生大面积、大范围的秸秆焚烧现象,没有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二、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各地高度重视春季秸秆禁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党委政府负责人亲自抓、主动抓、跟踪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发动和督导巡查,抢抓农时积极做好田间剩余秸秆清理工作。各地普遍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制定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长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秸秆禁烧督导工作会议,对全市春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榆树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亲自部署秸秆禁烧工作。九台区政府建立了“区督查、镇负责、村管片、组包户、户联防”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明确了区政府、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职责,有效落实秸秆禁烧责任。柳河县政府将秸秆禁烧纳入2016年度乡镇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与乡镇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增强乡镇政府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强管控,严格督查,坚决禁止露天随意焚烧秸秆行为。
各地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积极克服和消除麻痹厌战思想,对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督导机制,成立督查组,组建巡查队伍,实施昼巡夜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露天随意焚烧秸秆行为。长春市政府制定下发了《2016年春季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督导工作方案》,对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及火源管控情况等开展重点督导,实地检查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督导各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公主岭市由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及新闻媒体组成3个督导巡查组,每日开展巡查,集中精力抓秸秆禁烧工作,对30余名私自焚烧秸秆和不听劝阻的直接责任人,坚决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进行处罚,保持了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
(三)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途径。
各地积极研究、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注重发挥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以政策引导与利益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属地农户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积极性,通过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实行源头控制,促进禁烧工作落实。农安县政府采取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等有效手段,建立起了以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为基础的综合利用服务全过程产业链,根据运距对收购秸秆企业给予每吨10-20元回收补贴,按照国补1:1比例给予购置秸秆打包机专用设备配套补贴,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签订购销合同、实施秸秆存储保险,实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双赢”。梅河口市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力度,积极推进进化镇生物质炭气电热能源和梅河康大营镇生物质炭气电热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拟制定激励政策增强国能生物发电厂秸秆消化能力。公主岭市积极推进秸秆资源“五料化”综合利用,今年引进吉林恒昌农业集团生物燃气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努力营造秸秆禁烧工作良好氛围。
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强大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各地紧紧围绕秸秆禁烧政策法规、焚烧秸秆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等内容,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张贴禁烧通告、印发宣传资料、连线专家解读、环保文艺巡演、微信短信提示、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秸秆禁烧宣传,广造秸秆禁烧声势,努力使秸秆禁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长春市定期编印《长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总结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吉林市组织12支秸秆禁烧宣传队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禁烧重大意义。延边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在县、市电视台播放禁止秸秆焚烧通知,在《图们江报》“人与环境”专栏宣传秸秆焚烧危害等相关知识,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为秸秆禁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通过各地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在此次督查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一是秸秆焚烧现象未得到完全杜绝。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小面积、小范围秸秆焚烧现象。部分重点县市城市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等重点部位仍有零散焚烧秸秆、落叶、荒草等行为。
二是剩余秸秆未能及时处置到位。一些地区未能及时有效对剩余秸秆、废弃稻草进行清运和安全处置,将秸秆随意堆积地头、沟渠,仍然存在着焚烧的隐患。
三是个别地区秸秆禁烧工作有松懈现象。个别地区认为春季不是秸秆焚烧的高发时段,放松了管控要求,采取禁烧措施不力,出现一些本应避免的焚烧秸秆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研究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作安排问题”专题会议的要求,充分依托省直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跟踪督促各地抓紧整改,突出重点抓好15个重点县市的禁烧工作,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我省秸秆禁烧工作落实。
(一)完善秸秆禁烧推进机制。建立重点区域秸秆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地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同时,研究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对禁烧措施不力、秸秆焚烧火点高发的地区下达预警函、督办函,对未认真落实禁烧责任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燃煤小锅炉退出机制。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加快燃煤小锅炉并网、改燃进程,鼓励燃煤小锅炉在改燃时优先选用生物质燃料。同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制定燃煤小锅炉淘汰、秸秆机收拾捡打捆等补贴政策,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和秸秆能源化进程。
(三)推进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目前,我厅已印发了《关于在重点县市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工作的通知》,对15个重点县市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县市制定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示范试点,优先在城市和机场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和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开展秸秆机收捡拾打捆作业。下一步,我们将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力争实现秸秆机收捡拾打捆全省全覆盖,从源头上切断随意焚烧秸秆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四)提前谋划秋季秸秆“禁烧月”活动。在全面总结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前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月”活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管控,有针对性采取管控措施,严控秸秆焚烧火点,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同时,我们将会同省直各帮扶部门共同筹划启动秋季秸秆“禁烧月”宣传活动,进行多角度、多渠道宣传,让群众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把秸秆禁烧变为自觉行动。
特此报告。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27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