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 112200000135448753/2016-05680 |
分 类: | 综合管理;函 |
发文机关: | 省环保厅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5日 |
标 题: |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的函 |
发文字号: | 吉环函〔2016〕163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15日 |
索 引 号: | 112200000135448753/2016-05680 | 分 类: | 综合管理;函 |
发文机关: | 省环保厅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5日 |
标 题: |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的函 | ||
发文字号: | 吉环函〔2016〕163号 | 发布日期: | 2016年04月15日 |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总结评估报告的函
环保部办公厅: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300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报上。
此函。
附件:1.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2.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调查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总结评估报告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300号)的要求,我省对《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境与健康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和利益,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省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与健康工作,坚持综合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工作机制,把消除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预防健康损害、保障群众健康作为重要的行动指针,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予以全面落实。
建立协作机制。我省环保和卫生计生两个部门组建了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双组长制,成立了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例会制度和协调地方工作制度,做到了监测方案与监测信息共享,加强了环境与健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环保和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层面、技术层面实现了无缝对接。
落实责任分工。我省环保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 “组织管理环境与人体健康有关工作”的处室和工作人员,并组织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一批科研、监测队伍作为我省环境与健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经费保障方面。环境与健康工作在基层起步较晚、发展较慢,目前相关参与部门都是结合具体业务工作来开展工作,并没有专项经费保障。省环保厅根据工作职能,将环境与健康工作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但由于开展工作有限,经费只列支了差旅费、培训费等基本费用。
二、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一)加强环境与健康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环境应急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了吉林省风险源信息数据库系统,数据库涵盖企业库、尾矿库、专家库、危险化学品资料库等基本信息,系统具备企业基本信息、风险源信息、环境应急信息的查询、删除、添加、修改、数据导出等多种功能,共收录全省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296户,尾矿库141座,筛选出省级专家39名,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下发《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通知》(吉环办字〔2012〕8号), 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法。三是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环境应急演练。先后组织开展了松花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松原市的企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演练等、辽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海兰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拉练等。四是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的要求,组织各地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此外,我省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制定了《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省政府或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事件级别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2006编制和2015年修订的《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件应急预案》中,卫生计生部门都是应急指挥部重要成员部门,负责医学救援方面工作,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在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开展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工作时,省环保厅积极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在辐射事件应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情况方面进行了沟通。
(二)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是环境健康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截至2015年底,我省环保系统共有省级环境监测站1个,市州级环境监测站10个,县区级环境监测站51个。环境监测人数达14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54人,占78.8%。监测用房面积65110.395平方米,监测仪器设备原值38668.448万元,监测仪器设备6241台套。
我省从2007年就已开展水源地监测工作,水源地个数为69个,监测指标参差不齐(最少为7个、最多109个),造成原因主要有三个:人员严重不足,仪器设备匮乏、运行经费不到位。
我省已在省、市(州)、县(市、区)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38个环境监测站开展了SO2、NO-NO2-NOX、PM2.5、PM10、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十二项指标监测,吉林省站、长春市站和吉林市站同时也开展了空气预警预报工作。
我省土壤监测工作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开展了“六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松辽平原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开展了“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吉林省土壤环境背景值研究”,当时布点100多个,主要分析项目是重金属包括稀土元素分析以及土壤理化性质;第二阶段,2006-2008年,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环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十一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与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了1800多个点位,在全省范围内调查土壤污染状况,主要分析项目是土壤理化性质以及重金属包括稀土元素分析,土壤理化性质包括:pH值、全氮、全磷、全砷、有机质、阳离子交换量、容重、颗粒组成;无机元素61个项目;有机污染物5个大类69个项目,包括有机氯农药(17个项目)、多环芳烃(15个项目)、酞酸酯(16个项目)、多氯联苯(20个项目)及石油类,全部由省站完成;第三阶段,从2011年至今开展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2011年,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文件要求,选取了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和通化市共计5个地区的10个重金属企业开展土壤监测,2012年开始先后开展了9个地市州的基本农田区、蔬菜种植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主要由地市级监测站完成工作任务。根据2014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1643号)》的要求,完成了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与核查工作,共布设798个国控点位,其中耕地669个,林地46个,草地5个,背景点24个,风险点54个。2016年,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重点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号)的要求,针对我省已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土壤环境继续布设风险点位约290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属国家事权,2016年国家将开展风险点位的监测工作。
我省的土壤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但监测能力发展不均衡,除省级监测站具备较全面的监测能力外,长春市站、吉林市站和四平市站能完成国家要求的土壤监测项目,辽源市站和白城市站能完成国家要求的土壤无机监测项目,其他地市级监测站的土壤监测基本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三)环境与健康技术支撑建设。我省充分把握国家部署开展重点区域环境与健康调查的有利时机,加强技术能力和专业队伍的建设。2013年吉林市环境与健康预调查工作启动,项目由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实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支持单位,吉林市环保局负责调查点的具体工作,吉林市、区两级监察机构作为现场调查组,吉林市环境监测站作为监测组全程参与了调查工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省环保厅所属科研机构,历年来先后承担了数十项国家重大的调查与专项任务,具有较好人员、技术与设备仪器基础。吉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我省较早建设的高水平监测站之一,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大量国家、省、市的监测与应急任务,具备国内一流的技术力量与仪器设备基础。2015年,按照卫生计生委和环保部通知要求,我省启动了吉林市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环境与健康专项正式调查,目前调查实施方案已经通过国家审核。
(四)加强环境与健康宣传和交流方面。我省环境与健康宣传工作主要依托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开展,省宣教中心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营造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与健康的重视,共同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开展。一是与教育部门联手搭建活动平台。充分利用各级绿色学校班队会、主题活动、社会实践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活动。向全省中小学生发出了《珍惜环境,珍爱健康》的倡议,通过多年的活动开展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效果。二是与高校社团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大学生志愿者向社区发放《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手册》及《水与健康》的资料。制作精美的展板,生动地展示着各种节水方法、节水知识。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在宣传条幅上签名,并写下各自的“环保寄语”,活动社会效果十分明显。三是组织环保专家、医疗卫生专家学者在开展大讲堂活动。由专家向公众详细讲解水与健康、大气与健康、土壤与健康的关系、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影响等,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得公众对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有了清楚的认识,了解了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懂得了日常生活中的坏习惯不仅会破坏环境,更会直接影响身体健康因果关系,从而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四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发布城市空气、噪声、饮用水源水质、流域水质、重点企业环保行为、污染事故等环境信息,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环境执法声势,减少或避免环境对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三、需求和建议
(一)做好顶层设计。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制约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推进,建议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有关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
(二)加大培训力度。环境与健康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系统工作,专业性和政策性强,所以培养环境与健康技术支撑力量和管理人员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附件2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相关部分)调查表
填报部门(省级):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人:周力光 联系电话:0431-89963057
1.是否有专门负责环境与健康管理的部门?(“专门”是指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或三定方案中明确注明了负责协调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职能。) |
是 √ 否 |
|||
如果有,(1)部门名称是: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科技标准处 |
(2)负责环境与健康工作的人员数量:1人 |
|||
(3)目前开展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描述: 联系宣教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做好环境与健康相关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层级的环境与健康预调查、调查工作。 |
||||
2.是否有负责环境与健康的业务支撑部门? (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环保部门所属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中心、监测中心、环科院、规划院等机构内设立的专门从事环境与健康相关任务的科室;也包括由卫生计生部门、环保部门正式认定的环境与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机构,比如依托大学建立的重点实验室等) |
有 √ 否 |
|||
如果有,单位1名称是: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1科室名称是:吉林省清洁生产中心 |
|||
科室负责的业务工作描述(简要描述整体开张工作情况,重点描述和环境健康相关业务): 受省环保厅委托,承担吉林省环境与健康调查相关工作。 |
||||
人员组成情况 |
单位在编人员数量: 66 人,聘用 人,其中,环境与健康在编人员数量: 8 人,聘用 人 |
|||
人员学历 |
博士 5 人,硕士 19 人,本科 29 人,大专 8 人,中专及以下 5 人 |
|||
人员职称 |
正高 9 人,副高 20 人,中级 25 人,初级 5 人,其他 人 |
|||
年龄分布 |
25岁以下 人,25-35岁 12 人,35-45岁 29 人,45-55岁 20 人,55岁以上 5 人 |
|||
人员专业 |
预防医学或公共卫生 人,临场医学 人,医学类其他专业 人 环境科学 14 人,环境工程 9 人,环境管理 人 其他(注请明专业): |
|||
5.环境与健康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指以环境与健康管理为目的开展的监测活动,在监测点位设置和检测指标确定等环节主要考虑了保障人群健康的需要,覆盖率、监测指标均为2015年情况) |
||||
(3)水源地监测 |
是否开展水源地监测? 是 √ 否 |
|||
开展时间:2007年 |
水源地个数:69 |
|||
监测指标:参差不齐(最少为7个、最多109个),造成原因主要有三个:人员严重不足,仪器设备匮乏、运行经费不到位。 |
||||
总经费投入(2007-2015): ---- 其中,地方配套经费:---- |
||||
(4)土壤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 |
是否建立土壤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 是 √ 否 |
|||
多少县区参与:只有市州吉监测站有监测能力,所以市州级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县区覆盖率: |
||||
监测指标: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钒、锰、钴、银、铊、锑等 |
||||
总经费投入:10万元 |
||||
(5)空气污染与健康监测网络 |
是否建立空气污染与健康监测网络? 是 √ 否 |
|||
多少县区参与:30 县区覆盖率:55% |
||||
监测指标:SO2、NO-NO2-NOX、PM2.5、PM10、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等十二项指标 |
||||
总经费投入:---- |
||||
6.2007年以来,是否参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是 √ 否 |
|||
事件一 |
名称:2010年集安市通沟河饮用水源附近柴油泄漏事件 |
|||
时间:2010年4月26日 |
地点:303国道距集安市区19公里+600米处 |
|||
事件原因:一台油罐车在303国道距集安市区19公里+600米处,侧翻在通沟河饮用水源安碌石沟附近,距通沟河一水源取水口20公里。由于翻车现场距通沟河边约10米,泄漏到河边砂石泥土中的2.9吨柴油中有部分渗入到河流中。 |
||||
事件二 |
名称:2010年长平高速公路发生氰化钠罐车泄露事故 |
|||
时间:2010年7月26日 |
地点:长平高速公路216公里+600米处 |
|||
事件原因:长平高速公路216公里+600米处,一辆运送盐酸的罐车与一辆运送氰化钠的罐车发生追尾碰撞,导致 25吨氰化钠全部泄漏,造成附近沟渠水体污染。 |
||||
事件三 |
名称:2010年永吉县一化工厂部分危化品原料被洪水冲入松花江 |
|||
时间:2010年7月28日 |
地点:吉林永吉县 |
|||
事件原因:2010年汛期,吉林永吉县发生特大洪水灾害。7月28日,7138个化学原料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 |
||||
事件四 |
名称: 2011年吉林市1.17天然气爆炸事故 |
|||
时间:2011年1月17日 |
地点: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吉林分公司 |
|||
事件原因:燃气泄漏,引发吉林石化矿区服务部食堂燃气爆炸。 |
||||
事件五 |
名称: 2011年松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气分车间爆炸事故 |
|||
时间:2011年11月7日 |
地点:松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事件原因:气分装置的液态烃罐(内含8立方米的液态烃)车间发生爆炸,产生的800吨消防废水全部进入厂区内的应急储罐。 |
||||
事件六 |
名称: 2012年7.30安汪公路页岩油泄漏事件 |
|||
时间:2012年7月30日 |
地点:安汪公路8公里+800米处 |
|||
事件原因:一辆载有49吨页岩油的罐车,在安汪公路8公里8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油罐破裂,所装页岩油泄漏,2个鱼塘及3公顷水田受到污染。 |
||||
事件七 |
名称: 2013年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6·3”火灾事故 |
|||
时间:2013年6月3日 |
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 |
|||
事件原因: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环境隐患风险巨大。 |
||||
事件八 |
名称: 2014年古马岭金矿尾矿废水进入浑江事件 |
|||
时间:2014年4月18日 |
地点:集安市古马岭金矿 |
|||
事件原因:4月18日8时,调试设备出现事故,导致了生产废水从溢流井泄漏,进入浑江。 |
||||
7.是否针对环境污染健康损害问题开展过专门调查及评价?(指针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是否对周边人群产生了健康影响,以及确定健康影响的类型和程度等) |
是 √ 否 |
|||
调查一 |
调查时间:2013年5月-12月 调查地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周边 |
|||
调查原因: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预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
||||
总经费投入:2万元 |
||||
调查二 |
调查时间:2015年6月起 调查地点: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周边 |
|||
调查原因: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开展“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确定我省吉林市作为重点调查地区开展有机污染类的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工作。 |
||||
总经费投入:120万元 |
||||
11.2007年以来,是否开展了环境与健康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利用卫生、环保部门宣教机构,向公众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增强公众应对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能力的活动) |
是 √ 否 |
|||
宣教活动一 |
宣教主要内容: 通过典型案例,普及环境与健康的密切关系 |
|||
采取的宣教形式:与高校社团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环境与健康科普宣传手册》及《水与健康》 |
||||
总经费投入:5万元 |
||||
宣教活动二 |
宣教主要内容:讲解水与健康、大气环境与健康的关系、土壤与生存环境、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影响等 |
|||
采取的宣教形式:组织环保专家、医疗卫生专家学者开展大讲堂活动。 |
||||
总经费投入:3万元 |
||||
宣传活动三 |
宣教主要内容:PM2.5危害、秸秆禁烧行动等引起雾霾原因 |
|||
采取的宣教形式:与卫生计生、科技等相关部门文艺大篷车宣传、坚持“绿丝带”行动 |
||||
总经费投入:5万元 |
||||
12.是否建立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包含卫生部门、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间协作,以及卫生部门、环保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式包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监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危机处理责任共担) |
是 √ 否 |
|||
协调机制参与部门:借助开展重点区域环境健康调查的机会,我省环保系统与卫生计生系统建立了良好的共同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的内容:在实施调查过程中,建立了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双组长制,成立了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例会制度和协调地方工作制度;监测方案与监测信息做到共享;环境与健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
||||
效果产出:2013年完成了吉林地区环境健康预调查,目前正在实施吉林地区环境健康调查工作,在相对完善的协调机制下,调查实施方案通过验收,项目即将启动。 |
||||
13.取得的经验(有指导意义的特色工作):2013年完成了吉林市环境与健康预调查工作,为吉林市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通过调查的开展,是我省环境与健康调查技术支撑队伍的能力建设得到了提升, |
||||
14.进一步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的需求和建议(分条列出):1. 建议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有关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2. 加大对环境与健康技术支撑力量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
||||
填表人:周力光 填表时间:2016年4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