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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12-0344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函
发文机关: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成文日期: 2012年08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环函〔2012〕30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753/2012-0344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函
发文机关: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成文日期: 2012年08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吉环函〔2012〕301号 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24日

  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吉环函〔2012〕301号

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你单位申请,我厅于2012年7月19日在长春市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召开了《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经与会代表和专家认真讨论,形成了《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审查意见》与《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结论应作为审批《双辽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及该区域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双辽经济开发区包括辽西经济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和辽东经济园区。辽西经济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起西善街、西至西吉街、南起高速连接线、北至北环城路,规划面积为11.5086平方公里,功能分区为:玻璃建材工业园区、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工业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区;循环经济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起国电双辽发电厂、西至吉兴大队、南至北环城路、北至白市车站,规划面积为4.767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资源利用及循环经济产业;辽东经济园区位于西辽河城区段东部,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四街路、西临滨河东路、南达南二路、北邻长郑路,规划面积为11.724平方公里,功能分区为:现代物流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配套功能区、现代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现代医院产业园区、科技研发产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应严格按照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引进项目,严格限制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以及能耗、物耗高、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水泥、普通氟法玻璃、电镀、化学制药、医药中间体、玉米深加工等项目以及排放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入区。

  三、在双辽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可接纳开发区污水的前提下,开发区内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且符合双辽市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双辽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规划区域须采用集中供热解决冬季采暖问题。

  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入区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四平市范围内通过实施减排项目形成的减排量来等量替代。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入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拟在开发区内建设的所有项目须另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你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请你单位在接到本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及《审查意见》送至四平市环保局和双辽市环保局。

  此复。

  附件:双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审查意见

  2012年8月24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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