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实施进度的函
吉环函〔2012〕23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2〕32号),并由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实施(环发〔2012〕58号)。在“十二五”期间,你市辽河流域承担着52个规划项目实施和4个出省境断面达标的重要任务。
截至目前,你市仍有42个规划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条子河“林家”断面、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严重超标,规划实施压力较大。请你市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四平市西湖湿地建设工程,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二期扩建及污泥处理工程,四平市条子河支流小红嘴河综合整治,四平市铁东区石岭河综合整治,四平市条子河支流仙马泉河综合整治,四平市条子河河岸带污染物削减工程,四平市平西乡5 万吨/天污水处理项目,梨树县污水处理扩建及配套管网及污泥处置工程,梨树县招苏台河水污染综合防治等辽河流域水污染“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全力改善辽河流域水质,为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若你市至今年年底前未实现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二期扩建及污泥处理工程和梨树县污水处理扩建及配套管网及污泥处置工程的开工建设,我厅将暂停审批相关截污管网范围内除污染防治和民生以外的涉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此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辽河流域 规划 函
抄送:梨树县人民政府、四平市环保局。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