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2-02    点击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jl.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电话:0431-89963015;传真:0431-89963000;电子邮箱:jlshbt200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紧密围绕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网站功能,全力推动新时代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持续开展网站信息表述不规范问题清理排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全年累计发布生态环境领域各类信息1900余篇,主动公开由我厅牵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1件,发布《全面深化环评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吉林省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改革“十条举措”》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运用图文、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切实做好国家和省两级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文件的解读与转载工作。及时更新部门公开指南、领导信息等内容,按规定公开我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及时公布招投标信息、厅本级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报告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以为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为原则,依法依规最大限度提供信息。以主动服务为导向,对可能引发疑问的答复内容,提前研判、主动沟通。在答复文书中注明联系人及方式,便于申请人后续咨询,提升服务实效。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网站平台建设方面。上线网站“敬老版”功能,集中展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切实提升适老服务体验。在厅网站首页设立“数据中心”专栏,实时发布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水质状况、PM2.5浓度等监测信息,在此基础上,新增公开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内容。我厅建设的“中国梨树黑土地博物馆”与“中国大安盐碱地治理博物馆”两个线上展馆入选2025年省委网信办网络文明建设优秀案例。 

  (四)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通过政务大厅、省政府网站和“吉事办”,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实时掌握办事进度和结果,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验收信息,全年累计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126条、拟审批公示122条,推动审批过程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通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及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计划,提升执法精准度与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强“厅长信箱”在线互动功能,全年共受理并按时答复群众来信117件,答复率保持100%,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立足新媒体短视频传播优势,首次策划推出农村普法情景短剧2部、AI生成生物多样性主题短视频《如果TA们会说话》,以及“海报+配音”生态日历系列海报,创新表达形式,提升生态环境宣传的感染力与覆盖面。全年共召开5场新闻发布会,各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000余条,及时、准确向社会和公众发布重要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4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2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

4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仍有提升空间。二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够及时2026年,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网站自查自纠,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