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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结合2017年度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7〕15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补充通知》(吉政公办〔2018〕6号)要求,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http://hbj.jl.gov.cn/ “信息公开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电话:0431-89963015;传真:0431-89963000;电子邮箱:jlshbt2009@163.com)。

一、 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要求,我厅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
  我厅积极将“五公开”工作机制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及时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厅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厅政务信息办公开公室开展定期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积极推进厅门户网站建设
  2017年我厅面临着政务信息发布量不断增多、公众参与方式不断拓展、网民参与度和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的形势。为此,我厅着力做好网站功能服务升级改版工作,切实提升门户网站宣传和政务服务能力。一是重组网站栏目架构。按照政府网站普查相关要求,结合环保部和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我厅重新规划网站栏目,加强信息服务功能,梳理整合网站环境数据资源,新增环保政策解读栏目,主动担负起“解读”和“引导”的平台作用,对国家和省级的政策文件深度整合,将政策文件、解读、图解和相关报道在一个页面展示,方便公众查阅。二是着力打造“空气质量监测”特色栏目。实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天气预报、污染物浓度报告、AQI变化、区域自动站空气指数等省内环境质量变化信息,确保公众对省内环境质量、出行向导、污染情况、监测排比等方面情况能够快速直观了解。三是信息获取更加便捷。采用统一平台的全文智能检索系统,实现全文分类检索,支持分词搜索,增加热词搜索功能,对站内检索频繁的热词做重点位置展示,屏蔽非法词汇检索,检索速度较去年提升70倍左右。四是实行数据化网站管理。采用第三方大数据分析平台监测软件,对网站进行实时跟踪监测,通过记录新老访客、访问时长、访问人群等数据,综合分析相关参数,真正了解用户关注什么、想看什么、想搜什么,以便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配置科学、职权有据,程序严密、执行公正,监督到位、制约有效,责权统一、追责严格”的具有环保特点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目前,已在厅网站上公开2017年拨款支出和收支预算表、2017年度预、决算统计表和“三公”经费等各类财务信息。二是全面推进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吉林省各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布了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月报、重点流域月报、饮用水环境质量月报、主要城市PM10浓度排名、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等环境质量信息50期。全省各市(州)已经全部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向社会发布实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用好管好厅门户网站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备案系统,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动态等进行及时更新,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2017年,已办结环评审批文件203件,现已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四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信息公开。增设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专栏,并督促各市(州)环保局完善该专栏,加大对全省环境违法企业的曝光率,2017年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在大气污染防治专栏中,及时更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增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科普知识等二级栏目信息,2017年共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信息134条。五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公开《吉林省2016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年报》、2017年全省国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及未监测国控企业名单与原因,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国控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8.29%,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六是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和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减排工作简报和相关文件等内容,按时限要求公开总量减排核查结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不断加强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力度,对辐射应急、辐射专项行动等各类辐射安全信息及时进行公开。
(三)政策法规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吉林日报、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省政府网站和厅门户网站统一开设“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专栏。“一报一台一网”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信访件36批、8066件,其中重点案件1789件;吉林日报、省政府网站、省环保厅网站、省环保厅微信公众号“吉林环保”公开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36批,吉林日报总计刊发113.5版;公开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追责问责信息5条,涉及928人,典型案例32件。二是加强省环保投诉举报平台使用。我厅高度重视环保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一方面督促各地环保部门引导群众通过“12369”平台合理合法反映自身述求,减轻地方环境信访压力;另一方面加强对“12369”平台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引入第三方公司对“12369”平台业务进行管理和维护,规范地方环保信访人员行为,缩短群众举报事件的处理时间,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的环保利益述求。2017年,我省通过“12369”平台共接到举报事件4934件,比2016年增长3189件,其中已办结举报事件4091件,不受理举报案件843件,案件办结率100%。这些举报件中,涉水的282件,涉气2206件,噪声1726个,固废89件,辐射46件,生态33件,涵盖群众生活方方面面,其中噪声、异味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通过微信、网络得以快速响应,及时解决,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三是稳步推进环保动态工作。由专人负责《环境信息动态》的搜集、整理、报送,每周编写一期,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加。主要包括国内外重要环保动态、环保时评、国内主要媒体刊发的重大环保新闻、领导批示、环保重要文件等内容,截至目前共刊发55期。四是积极推进政务微信微博工作。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利用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加强公众对环境认知的网络引导。2017年我厅发布政务微博827篇,关注量27283个;政务微信590篇,订阅数4247人。五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工作。加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建设,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17年,我厅及时跟踪政策热点,将法规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30个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其中国家政策解读20个、吉林省政策解读10个。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厅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5件、协办3件),政协提案12件(主办11件、协办1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了办理工作,面复率、办结率达到100%,得到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派团体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将群众高度关注的5件建议答复在省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中予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厅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6314条,比去年同期增长8.1%,网站访问量为28,354,716次。其中,厅门户网站信息4598条,占总公开条数的72.8%;政务微博、微信1417条,占总公开条数的22.4%;政府公文信息189条、其他方式公开110条,分别占总公开条数的2.9%和1.7%。我厅2017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并在中国环境报、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推广解读32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做到有申请必回复,可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环境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2017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3件。其中,网上受理21件、信函受理22件,均已进行答复。从答复情况看,同意公开的37件,不同意公开6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
五、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拓宽、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类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公开工作自动化水平不高,无法实现内网发文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直接链接,影响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容。重点以全省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减排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等十个方面入手,加强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全省环保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厅网站栏目和功能,同时将全省环保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工作纳入2018年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