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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3    点击数: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精神,精心组织,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大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今年,国务院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再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9个重点方面之一,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厅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当前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环办字〔2013〕81号),对今年提出的环境空气质量、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减排信息等6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确定了详细的推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2013年,环保部制定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厅以此为契机,对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截至去年年底,我厅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在逐步完善中。其他各市(州)有网站的环保部门相应专栏也已经基本搭建起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栏目建设
  2013年,我厅坚持“以民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全新改版,按照功能重新划分栏目,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了长春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并做到24小时不间断地为公众网站提供实时空气质量相关数据。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我省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实时在线公示功能。同时,不断加强在线办事资源的整合力度,不断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四)开通了吉林环保微博
  2013年,我厅在新浪网和腾讯网上相继开通了吉林环保微博,我厅将政务微博做为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建设与管理。制定并出台了《吉林省环保系统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从组织管理机构、微博信息发布、微博舆情引导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努力推进环保部门与社会公众实现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共发布微博数量100余条,网民关注数为2600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50余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800余条。为切实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在厅网站上发布了《吉林省2012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另外,我厅污染防治处处长刘险峰在省政府网站直播间做了一期“省环保厅谈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专访。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21件,其中信函依申请10件,网上申请11件,均已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制度不够完善、对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大力度,切实加以解决。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将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作为我厅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统计指标目录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等,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加大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范围,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积极探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新途径
  结合我厅实际,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不断规范公开的形式和程序,切实加大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逐步扩大公众参与,努力使政府和百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