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环办字〔2013〕18号
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012年,吉林省环保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今年,国务院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我厅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组,制定并下发了《吉林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确定了6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处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提升宣传效果
围绕今年我厅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了8个专题专栏,宣传了我省资源优势以及我厅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升了网上宣传效果。建立了“吉林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审批备案系统”,实现了在线申报、在线受理、在线审批一体化办公方式。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监测、生态示范创建、环境质量等信息,切实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三)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年来,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80余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1700余条。为切实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我厅在《吉林日报》、省政府网站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了《吉林省2011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另外,2012年,王国才厅长在省政府网站直播间接受了“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的专访。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收到依申请14件,其中6件属于我厅公开范围,已书面告知申请人;有7件属于市(州)环保局公开范围,已将其联系方式告知申请人;1件属于环保部已公开信息,已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制度不够完善、对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3年将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做到及时更新。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
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信息,通过主动公开以减少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
(三)完善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通过信息整合,栏目细化,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加大对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整合在线办事资源,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
(四)关注网络,强化舆论引导
信息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提前进行研判和预测,信息公开后要及时跟踪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对社会关注高的敏感事项,要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除疑虑,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社会舆论引导方式、方法等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制定舆论引导强化措施。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3月11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