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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保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3    点击数:
  吉环办字〔2012〕34号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厅认真贯彻国家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制定省环保厅政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逐项逐级落实了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
  2011年,我厅组织举办了第一期在线访谈,不断加强信息审核管理,完善了网站保障方案,强化网上信访回复处理,切实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事项,确保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厅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审核等事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40多条。其中,在省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3条;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发布信息1100多条,信息公开数量比2010年增长36%。为推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我厅在《吉林日报》、省政府网站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发布了《吉林省2010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另外,2011年,我厅在政府网站上接受了关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专访。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省环保厅网站的功能。为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将在网站上开通信息报送系统,形成全省网站群,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和透明度,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