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业务入驻网上办事大厅的公告
公告〔2023〕9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依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我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以下简称评审备案)业务入驻网上办事大厅程序已完成调试,目前已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评审备案办事流程
在浏览器内搜索“吉事办”并进入后,办理程序如下:
吉事办→特色服务→更多→自然资源厅综合服务专区→进入→矿产资源管理类→行政审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录→立即办理→填报详细信息(信息需完整)→下一步→上传相关材料及附件→提交(通过数据校验)→提交申报。
二、申请评审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提交相应的立项批复复印件);
(二)评审备案申请函(应提供红头正式文件);
(三)矿产资源储量信息表;
(四)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属公文性质的相关附件均应提供红头正式文件)。
申报材料的模板及要求请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政务公开”页的“矿产资源管理”栏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中的《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中查阅。
三、网上办理评审备案的其他规范
严格按照《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服务指南》规定的各项规范执行。
特此公告。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