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0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自然资办发〔2020〕111号
徐建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03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培育打造我省松花石千亿级产业的议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将积极推进松花石资源保护性开发。在拟设探矿权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且不在各类保护地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松花石(泥灰岩)探矿权。
二、针对企业不同情况,通过提前谋划、分类指导等方式,提高企业组件效率,在已设探矿权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在各类保护地并且提交资源储量评审报告的前提下,加快探转采审批速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我厅将全力推进该项目,争取尽早设立矿业权,积极高效服务矿业权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推进松花石资源勘探开发,使松花石成为我省的文化名片,为吉林省代言。
我厅作为我省承担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部门,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工作,主动作为,义无反顾地做美丽中国、美丽吉林的建设者、实践者。希望代表对我们的工作多批评指正、多帮助支持,以便我们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工作。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