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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现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报告”(http://zrzy.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0;传真:0431-88550168;电子邮箱:jlgtbgs@126.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691条,主要有:
1.管理规范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国土资源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是重大公告方面,包括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二是基础数据方面,包括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三是信息咨询方面,包括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事项。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00多条,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91条。在厅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85%以上。
2.新闻媒体。利用人民网、新华网、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介刊发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众了解我省自然资源政策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68件,涉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34件,累计提供各类政府信息400余份。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做出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答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到我厅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上级部门行政复议或法院行政诉讼纠错。
五、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和实施意见推进情况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对我厅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清理和细化,在首页建立了三张清单的专栏,并对其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80%以上在线办理。
(二)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用地批准文件。除涉密项目外,部省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复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开。各市县在收到部、省批复后,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开,用地批准信息基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市、县(市、区)部门及时将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经批准的“两公告”也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二是大力推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厅大力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省级平台为依托,统一发布省、市、县征地信息,进一步提升征地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是督促指导市县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定期组织开展全省征地信息公开检查,采取内业核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各市县自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地方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做好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吉林土地市场网实时发布全省各市县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地结果等市场交易信息,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做好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成交结果都纳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整合有形市场,加强市场监管,推动矿业权出让审批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四)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厅全力做好全省国土资源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厅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新闻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和舆情处置工作,不断规范我厅新闻发布工作,营造良好的新闻宣传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科学严谨做好国土资源新闻发布工作。将省厅门户网站作为新闻发布的主要阵地,着力将国土资源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动态在“通知公告”等门户网站各栏目进行发布。三是注重发挥新闻发布工作实际效果。2018年,厅办公室组织创办了吉林自然资源政务微信公众号。省厅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7篇、新闻消息1365篇,举办“在线访谈”栏目1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记者见面会)1次,厅领导每次都参加相关发布活动。书面发布新闻通稿15篇,接受媒体采访21次。通过以上方式,充分发挥了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服务咨询、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占领舆论阵地。四是全面做好自然资源舆情处置工作。筹办“吉林省自然资源网络舆情监测监管平台”。妥善处置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自然资源重要舆情。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建议提案共21件(主办4件,分办6件,协办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3件,分办2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分办3件、协办4件)联名提案1件(分办1件)、党派团体提案4件(主办1件,协办3件),界别提案1件(协办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人大建议面复率100%,并按要求予以公开。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与 “五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二是依申请答复的规范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降低纠错率;三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和便民化。
2018年,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部、省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厅的具体实际,制定《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全省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拓展政务公开范围。
二是编制《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确定公开事项、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公开职责,做到全业务、全过程覆盖,确保政务公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研究印制《吉林省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模板》,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和内容,严格做好答复内容的合法审查,做到每件答复都有理有据,合规合法。
四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厅门户网站上设立的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各业务处室局要及时回复外,还要提升回应的质量,确实保障公众的权益。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5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8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6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8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98

1.当面申请数

48

2.传真申请数

138

3.网络申请数

84

4.信函申请数

528

(二)申请办结数

798

1.按时办结数

729

2.延期办结数

69

(三)申请答复数

798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2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5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49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6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1

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7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3

四、行政复议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0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