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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2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现予以公布。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报告”(http://dlr.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66;传真:0431-88550114;电子邮箱:jlgtzyxx@163.com)。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在厅长的领导下,由一名分管厅领导主管,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在工作机制方面,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协助。宣教中心负责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建设工作;各处室指派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后由处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办公室复核后,通过初审并报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阅后,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在人员配置方面,现有一名专职人员和两名兼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各处室各设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二)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修订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吉国土资办发〔2009〕28号),对公开范围、方式、程序及监督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完善公开目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科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正确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和监督保障制度
  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部署,研究政府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保密、存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简化各个处室的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报送、及时录入。建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期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和主要内容
  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72条。公开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行政许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目录和办事指南;土地行政许可、地矿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1)重大公告方面,包括项目招投标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告、重要文件和通知等。(2)执法监察方面,包括重大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3)基础数据方面,包括出让土地和供地信息、地质环境公报;采矿权探矿权项目信息;地质勘查成果等。(4)信息咨询方面,包括咨询答复、公众建议答复等。
  4.政府机构和人事事项。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8条,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72条,通过网站栏目发布工作动态、人事调整、土地和矿业权转让出让信息406条。在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80%,点击量在2万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2011年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汇集128余件公共信息,其中主动公开的新信息58条,更新信息70余条。我们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提供借阅文件等服务。
  3.新闻媒体。利用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新闻媒介刊发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展了公众了解我省国土资源政策的渠道。2011年,通过各类媒体共刊播国土新闻60余篇,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9件。我厅针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做出满意答复,全年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答复率为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201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土资源厅汇集的公共信息,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提供借阅文件等服务,其收费标准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确定。到本部门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接待人员未向查阅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2012年,我厅将紧紧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民生这一中心,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众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与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加强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