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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的公告栏目”(http://dlr.j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518号;邮编:130042;电话:0431-88550208;传真:0431-88550114;电子邮箱:guotuziyuanting01@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省厅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网络的中心,负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自本项工作开展以来,国土资源厅在厅长的领导下,由一名厅领导主管,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由一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由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处(科)室、事业单位和基层所由主要领导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2.工作机制。
  由政策法规处协调各处室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人员配置。省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厅政策法规处承办,现无专职人员,由三名兼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并纳入单位年度预算,专项用于政务信息软件开发、信息员培训、配备及更新设备和组织开展信息调研、信息交流等活动。
  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部署,研究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正常运转。简化各个处室的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处室的密切配合,做到及时发现计时清理、及时报送计时录入的原则,从不延时误时的方针,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自本办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积极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创造条件,安排信息员列席本级领导研究工作的专题会议、阅读文件和资料、随同领导外出调研及考察等。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厅政策法规处承办,由厅科技外事处、厅办公室、驻厅纪检监察室配合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科技外事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厅办公室负责动态政务信息的提供及保密审查;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全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1条。
(二)公开内容
  全部网上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发布84条,占总信息32.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0.8%;业务管理类信息64条,占24.5%;其他类信息类信息111条,占42.5%。
  全部公开信息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信息12条,占总信息量的4.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条,占10.5%;规划计划类信息和完成情况类信息4条,占1.6%;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的信息3条,占1.2%。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厅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厅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建立健全的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在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并面向社会公开相关处室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管理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等各类信息。在门户网站中发布的政务公开类信息占总信息的40%,点击率在万次以上。
  2.公共查阅点。全省国土资源部门共汇集261件公共信息,全部上报纸制信息及电子信息。并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
  3.政府公报。本公报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发布两期,对国土资源系统重大工作会议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公报,上报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送达到本厅领导,省直有关部门,有关新闻单位;印发到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各直属单位。
  4.新闻发布会。全年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公开的及时性
  在相关处室密切配合下,我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文件信息及时上报,都未超20个工作日,做到及时报送计时录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都为当面申请。
  申请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土地转用、工业项目用地建设触及国家红线、国有土地划拨和建设用地批复等相关问题。
  申请处理情况
  我厅针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派专人对申请人做出满意答复。在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部公开。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中,未收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国土资源厅汇集的公共信息,指定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为国土资源厅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文件等服务,此处收费标准由省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酌情收取。到本部门进行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接待人员未向查阅人收取复印、送递等成本费用,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现无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2009年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会议与重大项目的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
  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吉林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认真按省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此项工作,把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