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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5-02508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5-02508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我省出台《关于统一规范失业保险政策体系的意见》(吉人社联〔2021〕97号),明确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并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2025年11月,省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自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联动机制要求,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同步调整。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多少?
  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档:第一档调整后标准为2007元/月,月标准增加99元;第二档调整后标准为1818元/月,月标准增加90元;第三档调整后标准为1683元/月,月标准增加81元。
  三、失业保险金新标准的执行期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2025年12月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各地社会保险局将按照新标准为其补发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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