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意公开】
吉人社议〔2024〕14号 签发人:王 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曹志强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地方优惠政策,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技能、实用型的专业人才,畅通人才流通渠道,鼓励优秀人才向民营企业集聚”的建议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人才政策3.0版,我厅不断优化政策体系,构建完善落实机制,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引才留才、评才用才。
一是助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围绕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省人社厅加大职称自主评价放权力度,持续向长光卫星等177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开展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职业资格等级评价“互通互认”工作,明确了630个工种和专业技术领域的对应关系,60名高端技能型人才获得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打通了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职业交流壁垒。聚焦“四新产业”中人工智能等13个新业态,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审办法》,构建新业态产业人才发展评价体系,有255人通过新业态职称评审,为我省新业态人才队伍的培养提供了评价导向。
二是增强企业技能人才供给。围绕加大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供给,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入职、转岗员工参加学徒制培训,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6.2万余人次。不断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实行“新八级工”制度,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工。引导企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推动企业打造符合自身实际的引、育、用、留、评的产业工人发展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0家企业可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加大技能人才荣誉激励,截至2023年底,全省表彰了75名“吉林技能大奖”、861名“吉林省技术能手”和60名“吉林技能名师”;9名中华技能大奖;127名全国技术能手;60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激励技能人才向更高的台阶迈进。
三是加强企业人才平台建设。围绕搭建产业人才事业发展舞台,省人社厅支持重点企业设立博士科研工作站。围绕重点支柱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特点,设立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并给予资助。加强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全省累计建设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85个、师徒工作间40个。目前全省选树了李万君、李凯军等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杰出典型,营造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四是提升企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围绕贯彻落实人才政策3.0版,建立实施企业人才评价标准,针对企业人才“量体裁衣”,让更多企业人才享受人才政策红利。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丰富完善高层次人才“吉享卡”服务项目,实施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待遇保障计划,分批次认定各层级企业人才6648人,对长光卫星等民营企业授权自主评定人才,充分激发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活力。提高企业高端人才安家补贴标准并由省级财政承担,减轻企业引才负担。
五是加大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力度。设立2亿元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池”,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在企业从事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工作的高端人才实施金融支持政策。累计共有11户企业获得股权投资近1亿元,切实打通高端人才到企业从事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人才政策3.0版和汽车、医药产业高端人才专项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加大技术密集型民营企业职称和技能自主评价放权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领域设立博士后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支持企业和重点企业构建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考核制度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师带徒工作力度,支持技工教育向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行业技能大赛,促进优秀技能人才不断脱颖而出。
二、关于“对民营企业实行鼓励政策,在“五险一金”、税收、融资等方面加以支持”的建议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方面:近年来加强对企业融资需求的收集和梳理,及时向银行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全力满足工业企业有效融资需求,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一是优化金融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金融服务市场主体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精准服务对接行动的实施方案》《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银携手共助小微”行动方案》《关于金融服务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汽车产业集群融资“白名单”标准,梳理形成汽车产业集群融资“白名单”企业141户,协调银行机构力争“白名单”企业在银行授信企业数占比达到80%。2023年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56%,同比下降46个基点,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民营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针对重点企业提出的融资诉求,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累计为华正农牧、厚德食品等百余家民营企业妥善解决中期票据兑付、增加授信规模、风险分类调整等融资服务事项。二是做好企业融资服务。省工信厅针对重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点对点协调服务。全面调度工业融资需求,累计征集融资需求351户、金额345.97亿元,帮助清单内企业获得授信资金149.57亿元。组织召开吉林省制造业政银企融资对接会,向100户参会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金融产品宣介,15家银行和22户制造业企业现场签约93亿元。协调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推进解决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关诉求,为企业授信1.26亿元、1.3亿元;组织农业发展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为中粮生化、大合生物等5户玉米深加工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帮助企业加快贷款审批进程。三是发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作用,截至2023年末,组织融资对接系列活动49场,累计促成授信总额651.85亿元,其中帮助各级“专精特新”企业获得授信338.69亿元。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深化与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吉林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协作,拓展银企对接工作路径,开展多种模式、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切实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效益水平,推动企业加快发展,与金融机构一道共同守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底线。
在支持民营企业税收方面:省税务局立足工作实际和税收权限,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好国家税费政策。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为稳岗扩就业助力。另一方面联合财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制发文件,出台了我省扶持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对吸纳上述人员就业的企业,按照国家授权的标准上限扣减增值税等各项税费,进一步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正向引导作用。下一步,省税务局将认真研究提案建议,在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有关涉税政策文件制定工作中充分考虑,并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馈。
在支持民营企业“五险一金”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五险一金”的缴纳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强制性。但为尽量降低民营企业的用工成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2020年,省人社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69号),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相比吉政办发〔2019〕26号文件规定有所降低的基础上,将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企业缴费基数也有大幅度下降,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实惠。此外,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出台了系列实施稳经济、保主体、稳就业、保民生政策措施,打出“降、缓、返、补、扩”政策组合拳,推动企业恢复生产,提升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切实有效化解企业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围绕民营企业发展,尽可能地优化完善我省“五险一金”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安全阀、减震网、稳定器的功能作用。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意。
此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众 电话:0431-88690690)
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