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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3-00287
分  类: 劳动关系;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人社函〔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3-00287 分  类: 劳动关系;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人社函〔2023〕1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3〕1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5号)要求和省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3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表样见附件1)、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表样见附件2)、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表样见附件3)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表样见附件4)。
  二、调查范围、对象、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年度企业薪酬调查
  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是针对 2022 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的一项抽样调查。调查范围为9个(州)、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市。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8个行业门类(90个行业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调查方式为线上填报。样本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数据,调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至省厅。不具备网络在线填报数据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填报。调查为年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2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调查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调查是针对 2022 年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工时等情况的一项重点调查。调查范围为9个市(州)和梅河口市。调查对象为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通过提供劳动或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调查方式为线下报送。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调查的地区,可通过光盘形式将平台企业所填报的数据邮寄到省厅劳动关系处。调查为年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2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至5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三)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
  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是针对2023年部分制造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的一项重点调查,调查范围为4个市(州)。调查对象为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11个制造业行业大类名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
  调查方式为线上填报。样本企业通过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系统在线填报数据。调查为季报,调查的时期指标分别为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调查的实施时间为 2023年1月至12月,报表上报截止时间为季后15日内。
  三、调查管理
  (一)人社部负责统一抽取年度企业薪酬调查样本企业,并将样本企业分配到各调查城市。负责对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人员提供培训手册样本和企业薪酬调查信息系统等。 
  (二)省人社厅负责对调查城市的调查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抽查和数据复核。负责确定本地区参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调查的企业名单。
  (三)市(州)人社局负责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培训调查人员,负责印制培训手册,负责对数据质量审核确认。
  (四)县(市、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对本调查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薪酬调查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请到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请各地区按照分配的样本企业数量、行业结构上报数据。对下发的样本中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抽样和替换,以保证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二)严格按要求进行填报。请各地区加强对样本企业的指导,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确保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企业人工成本指标、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相关指标等填报准确。
  (三)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各级人社局要切实落实责任,按照人社部下发的《企业薪酬调查数据质量控制规范》(2.0版本)的有关要求,及时解决调查各环节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数据审核流程,做好数据抽查工作,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各项调查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省人社厅样本企业数据汇总后,将函调省税务部门,对样本企业填报数据进行核对。
  (四)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各地要按照企业薪酬调查总体安排,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对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按时上报数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局要高度重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调查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袁承迁
  联系电话:0431-88698687(传真)
  2.技术人员
  联系人:叶子航
  联系电话:0431-88690602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3.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30日
1.企业基本情况.docx
2.企业人工成本情况.docx
3.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docx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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