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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2-04329
分      类: 职业能力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2日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人社函〔2022〕14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2-04329 分      类: 职业能力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2日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人社函〔2022〕14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4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2〕14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省直技工院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选树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范围为:现在吉林省域内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中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人员。

  已获得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参与同一奖项的推荐申报。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活动,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名义表彰吉林技能大奖获得者不超过10名、吉林省技术能手不超过5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吉林技能大奖的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应来自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8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获得过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2017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被组织问责、诫勉、约谈等问题,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职业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铜牌及以上的选手(具备此条件可不受从事本职业工种年限限制)。

  2.获得全省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

  3.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创造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要影响。

  5.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吉林省技术能手的评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应为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生产服务一线人员,或取得中级以上乡村振兴、新职业(新业态)专业技术资格的现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人员,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2017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无被组织问责、诫勉、约谈等问题,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创造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实行差额评选,采取地区和省直分别推荐的办法。即: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原则统筹组织本地区企业和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省教育厅负责中省直高校、职业院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省国资委负责省属国有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省直技工院校直接向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见附件1)报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

  (一)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考核基础上,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所有推荐对象上报前,需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等单位的意见,并提供书面材料(见附件2)。

  2.逐级评审。对基层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由其所在单位按照评审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后,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当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上报。各市(州)级人社部门、省直有关部门、省直技工院校、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按照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3)组织综合评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地区)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评审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后,报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综合评审。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采取适当方式,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和结构比例,择优形成综合评审意见,报请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对象。

  4.省级考核。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表彰对象建议。

  5.集体决定。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议表彰对象,报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表彰对象。

  6.全省公示。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对象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实施表彰。对全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表彰决定予以表彰。

  (二)推荐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名额、程序和要求,开展推荐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切实把政治意识强、技能水平高、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大的人选推荐上来,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2.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要围绕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要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单位和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倾斜。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参加此次评选。

  3.确保推荐工作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不得“带病”评选推荐,做到宁缺毋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与评选推荐:不具备本通知明确的评选条件的;近5年内受到约谈、诫勉、问责、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近5年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影响评选推荐的其他情形。

  4.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伪造身份、不按照评选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其推荐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并视情况取消推荐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表彰的资格或扣减相应推荐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丧失先进性的受表彰对象,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证书和奖金。

  (三)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材料装订简单简洁,每份材料用推荐单位档案袋装封,并在档案袋封面附纸注明相关情况(模板见附件4)。推荐材料具体如下:

  1.推荐报告。各推荐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公示截图要作为推荐报告附件附后。

  2.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填报《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2份(附电子版),并加盖公章。汇总表应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

  3.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册1份(需在材料册第1页标注目录,材料册内容顺序需与目录保持一致)。由推荐单位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加盖骑缝章确认。材料册主要包括加盖公章的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审批表(见附件6),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毕业证书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技术技能成果、师带徒贡献等支撑材料,所获荣誉、竞赛成果等重要奖项证书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其他业绩贡献及需要证明的材料等。

  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并在推荐函中注明“材料已脱密,可公开”。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原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选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分别授予“吉林技能大奖获得者”称号或“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有关要求

  (一)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地接到通知后,也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尽快启动并统筹做好本地及所辖县(市)评选推荐工作。

  (二)要充分认识开展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把组织推荐的过程变成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过程,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三)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协调推进本地、本单位高技能人才激励工作。要积极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于2022年11月3至11月4日将推荐材料报送至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一楼电子政务大厅,提前或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431-88690627

  附件:

  1.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3.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

  4.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

  5.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

  6.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审批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2日

1.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docx
2.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x
4.第八届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docx
5.吉林技能大奖和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6.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推荐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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