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2〕138号
为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体系,进一步拓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渠道,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网络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需求
机构具备线上培训功能,能够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开发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提供给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学习使用。其中,公需科目免费,专业科目实行市场化价格收费。
二、政策保障
(一)优先支持培训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高研班。
(二)动员各地、各部门为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公需科目课件。
(三)向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继续教育规划和组课内容、方向等。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充足。
(二)具备固定服务场所,拥有综合素质较高、熟悉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不少于10人的运维队伍。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向通信管理部门办理ICP备案。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培训平台管理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具备培训资质。能根据国家和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课程,具备独立开发网络课程能力。上线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
(七)每年更新公需科目培训课程不少于70学时,更新专业科目培训课程不少于100学时。
四、功能要求
(一)在线学习和教学管理功能。能够提供视频授课和直播授课,直播授课可以实现在线多人连麦、互动式教学和课程回放。支持电脑、平板、手机等多种设备学习,能够把学习时间、进度、学习完成情况等对接到学分银行。
(二)学习和教学评价功能。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弹出知识点、回答问题等方式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参加学习;建立学员评价体系,学员能够对课程、授课教师及教学安排等进行评价,智能分析学员课程需求和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等。
(三)服务和网络技术功能。能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30000人,并发用户数≥2000人,每路视频流不低于256K/bps;高峰负载时的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有网络安全与防病毒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式,如出现不可控的系统灾难(火灾,地震),能够在3天内恢复系统功能。建立服务器和网络实时监控报警体系,出现问题后,能够在24小时内恢复;具备完善的数据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和访问记录追溯机制,发生信息泄露时可追查泄露点和责任人。
五、招募程序
(一)报送材料。参加招募的培训机构需认真填写《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并按照《佐证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17日16:30分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电子件,邮件标题注明:“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论证,确定入选机构。
(三)网上公示。省人社厅对入选机构在省人社厅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通知入选机构一周内签订合同。
六、退出或暂停服务机制
已签订合同的入选培训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社厅有权取消或暂停其服务权限:
(一)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程更新最低学时的;
(二)不能及时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诉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投诉占比过高的;
(四)网络经常延迟、卡顿,不能满足规定的最低在线用户同时进行网络培训的;
(五)存在违规收费或花钱买学时进行突击刷学时现象的;
(六)存在违法违规运营情况的;
(七)其他不能正常提供在线学习服务情形的。
联 系 人:史 宁
联系电话:0431-88690958
电子邮箱:594164232@qq.com
附件:
1.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申报表
2.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承诺书
3.佐证材料目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