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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2-01806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我省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加大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力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2-01806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我省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加大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力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我省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加大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力度

  日前,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这是在5月12日印发《关于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60号)基础上,出台的第二轮助企纾困政策。加大“降、缓、返、补、扩”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力度,扩大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范围,升级了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可以概括为“两扩一提一增”,即缓缴政策扩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面、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新增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一是增加受益对象。第一轮政策适用于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参保企业,扩围后新增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二是优化办理方式。第一轮政策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实行困难企业告知承诺制+事后监督方式,通过网上即可办理。三是延长缓缴期限。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实施期限,由原来的第二季度延长至年底,新增17个困难行业企业缓缴期限为今年6月至12月。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为今年6月到12月。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面。发放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县(市、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并对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5个行业企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不变。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比例由30%提至 50%。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指标等条件不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不变,仍然按照90%比例返还;经办模式不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新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旨在激励企业吸纳今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对企业招用 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比例由30%提至 50%。企业享受稳岗返还的裁员率指标等条件不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不变,仍然按照90%比例返还;经办模式不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两轮助企纾困政策着眼特殊时期全省稳经济促发展大局,用真金白银的实实在在政策助力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稳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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