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省人社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各项落实工作。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更新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履职依据,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法定公开信息;公开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期限、提交的资料目录等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公开了人社系统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公开了各类公告、公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及时公开了厅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发布就业招聘、就业指导、社会保障等服务类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一是以“一张网”为依托提速办。坚持“以零跑路为优选,只跑一次为底线”,对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统一事项名称、编码、流程和材料,完成了“全省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在对标人社部“提速办”清单,实现23项人社服务事项提速50%以上目标,精简跑路环节500多个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服务事项,减压缩承诺实现76项,新增即办件62项、零跑动事项72项。
二是以“一件事”为标准打包办。按照国办“一件事一次办”的部署,结合人社部相关事项打包办的要求,会同省政数局与厅各相关处室单位及部分基层人社部门一同就人社部提出的11个打包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再次确认,优化拆分为17个事项,根据事项办理共性点,重新修改完善业务流程。待省政数局技术改造完成后,可实现17个事项包之间数据共享,达到“多包即一包”的目标。
三是以“证照分离”为引领简便办。根据国家和我省“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全省人社系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就落实改革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厅本级涉及的6个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修改简化完善了审批流程、绘制办事指南,制定告知承诺书样本。全省各地均在相应网站和服务平台公布了改革事项及新的办事流程和指南,实行了新的审批模式。
四是以“营商考评”为推手提质办。结合“两找一服务”工程的实施,从提升人社部门工作整体水平,激发全省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力和动力的思路出发,在优化政策、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自身能力、强化监督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破解难点和突出问题,制订了两项指标提升工作方案。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省人社厅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组织了厅网站公开工作的全面自检,梳理公开了一批政策性文件。2021年厅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14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信息4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299条、信息公开类更新信息153条。“吉林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382条,累计关注人数497921人,在线实时关注人数305218人。
省人社厅还积极推进落实政策解读和政策直达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印发《省人社厅2021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共梳理政务公开工作清单32 项、政府信息公开清单12项,共44项主要任务。就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务“五公开”、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六稳” “六保”决策部署、政策解读的公开、舆情回应、厅网站应公开内容、政务新媒体、制度建设及组织保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的责任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申请登记、承办、审核、答复等各个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本年度增加了驻厅律师的合法性审查及答复书的吉人社依复文号的管理,每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承办都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格式样本》为模板,适用法律符合规定,答复符合法定期限。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能够及时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通过沟通协调告知申请人的信息,都第一时间反馈答复。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书面以吉人社依复文号答复的申请13件,圆满地完成了依申请答复工作。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服务上网” “一网通办”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吉林智慧人社”的推广应用,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 使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一件事”,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按照政务服务清单,除少数不适合网上经办事项外,已有125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吉林智慧人社”平台办理,基本实现了我省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其中109项实现“零跑动”,16项为“一跑动”,零跑动占比87.2%;依托“吉林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国家、人社部、省政府 “全国一网通办”任务45项。同时将民办学校设立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申办要件采用承诺制,审批时限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即办件,大大提高了服务效能,服务的改进得到办事群众好评认可。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工作。省人社厅利用厅门户网站、报刊及新媒体,全面宣传落实《条例》的普及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条例》,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处室和单位,详细宣传讲解《条例》,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2021年,省人社厅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台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8次,做出行政复议纠错3次,被纠错单位均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参加行政诉讼6起,全部胜诉。被复议5次,均为维持,未被纠错。推行“三项制度” “四张清单”,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人社领域执法监管全覆盖。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将制度建设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源头管理。将信息公开具体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在文稿起草、会议筹备时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在发文办理的同时即确定公开属性,并做好政策解读等有关落实工作,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一是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拟稿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办公室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处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先审查,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0 |
21 |
45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54.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 |
1 |
0 |
0 |
0 |
0 |
7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七)总计 |
75 |
1 |
0 |
0 |
0 |
0 |
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 |
3 |
0 |
0 |
8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一是政策直达和政策解读公开的时间上需要进一步缩短。提高政策出台前的统筹落实工作,同步加强政策直达、政策解读准备工作,待政策发布同时,政策解读能够同时发布,提高解读效果,利于政策及时推广,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继续加强日常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文件的公开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新颖,解读的篇幅过大,可读性不强。我厅在文件审核端口将加大在政策发布同时政策解读的审核力度,要求各部门出台政策文件要采取两种以上形式,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文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问答、案例示例等形式,让群众一看就懂,更接地气,便于政策应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分工,组织推进将责任落实到位。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