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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大部分。本报告所列2018年部分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信息公开报告”栏目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8690535;传真:0431-88690535)。 
一、2018年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定期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9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消息3597条,其中工作动态1441条、公告150条、公示66条、仲裁公告47条、政策性文件发布50条、政策解读文件3条、各业务栏目1840条。共收到网站《在线咨询》栏目问题13188个,都及时进行了回复。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9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43条。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两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交我厅办理的建议提案共53件,其中主办30件、协办23件。具体承办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人事人才、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内容多与民生热点紧密相关。在主办30件建议提案中,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党派团体提案2件。已按要求和时限全部办结,建议提案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面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在主办30件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件;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和落实的有21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5件。提案办理结果已在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人社厅网站公开。 
(二)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方面 
  举办了“吉林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发布了《吉林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权威解答<企业年金办法>焦点问题》,《<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的通知》,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三)加强舆情回应方面 
  我厅和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升级了舆情采集系统,密切与舆情分析师日常沟通,采用“系统+人工”的方式进行相关舆情的无间断监测。全年共编辑整理《舆情信息周报》40期,季度报3期,舆情日报9期,妥善处理了我省人社系统相关舆情信息,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四)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一是成立了省人社厅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改革任务推进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二是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即“只跑一次”改革解放思想大讨论,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思想保证。三是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机制:建立了“月计划、月例会,周安排、周调度”工作推进机制,推进组按周排出工作计划、调度工作进展,高强度、高密度地推进各项改革;建立了督查机制,厅办公室对全厅各处室和单位推进改革进行了跟踪督查;建立了贯通省市县三级的工作联络制度,并建立了一个微信工作群;建立了办事结果邮寄送达制度;建立了宣传制度,在厅门户网站和“吉林人社”报开辟了改革专栏,编印改革动态4期。省职转办以《省人社厅坚持“零跑动”优先、“只跑一次”底线,全面推进人社领域改革》为题,推广我厅做法。 
  2.梳理业务事项,建立四张清单。一是以浙江清单为蓝本,全领域、全方位梳理人社业务事项,做到清仓见底、科学分类。二是在此基础上,经省审改办最终确认,全厅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49项(浙江33项)、权力事项100项,7月底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分三批进行了公示公告,我厅全部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三是向国家级开发区提出放权建议44项,做到应放尽放、放权到位。四是梳理了人才权力事项(12项)。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形成四张清单,即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清单、权力事项清单、向国家级开发区放权清单和人才权力清单。 
  3.开展全领域业务事项标准化,基本完成“只跑一次”事项标准化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智慧人社”建设之初,我们以“一件事”为识别标准、以“八统一”(即达到主项名称、子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八项统一)规范办事程序、以“三个不提交”精简申报材料,梳理业务经办流程,为建设“智慧人社”6大系统奠定坚实基础;第二阶段是按照省政府要求,以省质监局模板为基础,完成了9项行政许可、全部50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以及其他16项业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再造,占到厅里全部业务事项的71.5%。第三阶段是按照省政府“数字吉林”建设规划要求,着眼“全省通办”,在省政府职转办指导下,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标准化工作。我厅作为先行部门在前期分三组赴各地调研摸底基础上,开展了省本级全领域业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只跑一次”办事事项标准化。 
  “吉林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已逐步上线试运行。截至2018年底,在公共服务网厅的注册用户11.5万人,实名用户5万人;网厅访问量398万人次,移动端访问量399万人次;2018年全省12333咨询服务来电总量3558525个,《吉林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累计关注人数135072人,在线实时咨询人数15909人,微信推送367条。 
(五)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方面 
  我厅行政审批办共承担九项行政许可事项及四项公共服务事项。通过采取“网上预审、预约面谈、窗口受理、立等可取”工作模式,九项行政许可事项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已全部前移至窗口一站式办理,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及四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只跑一次”,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部分审核业务已实现“零跑动”。 
  一是全力支持开展“智慧人社”建设。充分利用机关保前置审批系统以及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将8项工资审核业务作为“零跑动”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网,运用电子签章、数字水印、数字证书等技术手段,实现网上审核、签章和打印。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相结合,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全面推进“只跑一次”审批改革工作。将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大厅,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邮递”的审批方式。开展“诚信受理”,如果缺失材料并不影响相关申请事项的审批,实行先行受理,在相关材料补齐后送达生效。使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结“一件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三是做好业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坚持群众和企业办事“零跑动”为优先、“只跑一次”为底线的标准,以全系统业务事项标准化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业务事项的申报要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进一步减条件、减环节、减时限、减证明,以达到同一业务事项全省范围内全部统一,满足“一网通办”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政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规范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 
(六)推进政务大厅建设方面 
  一窗式综合业务受理平台依托“吉林智慧人社”体系框架,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创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业务经办模式,以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为中心,以影像档案、任务台分配、电子签章、数字水印等信息化技术为手段,以统一的综合业务受理平台为枢纽,全面推进多渠道受理服务的统一接入,最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分离、材料统采复用、任务智能分配、业务效能监督、信息即时反馈等建设目标,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窗式”综合业务受理平台的建设主要包括平台功能开发、标准规范制定、其他系统集成三部分内容。截至目前,共完成了平台本身70多个功能的开发工作,并制定了平台的对接开发规范和设计规范,集成了“吉林智慧人社”主数据库、统一门户平台、业务协同平台、电子档案平台等基础支撑平台的相关功能。在系统集成方面,劳动关系系统完成对接功能12个,卡管系统6个,劳动仲裁系统5个,职业技能鉴定系统6个。 
(七)新媒体利用方面 
  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形式,厅本级政务微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关注数为27315人,已获得微博认证。“劳动保障世界”微信公众号今年共发布信息数量为1440条,关注数为41683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方面 
  建立完善了公文公开源头属性认定机制,规定以厅和厅办公室等名义制发的行政公文,在发文办理的同时应确定公开属性并做好政策解读等有关工作。一是确定公开属性,拟稿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办公室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处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先审查,有办公室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九)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方面 
  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中涉及人社业务文件的公告》,对涉及人社业务的46件文件进行了公告;发布了《省就业服务局2008年以来文件清理情况说明》,对三份文件进行了公告。 
(十)宣传培训方面 
  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宣传信息,并将省政府网站发布的新条例链接到厅网站信息公开依据专栏。建立了培训讲解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涉及到的处室单位,详细宣传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方面 
  完善了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吉林省人社厅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统筹管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保密性负责;二是严格执行发布程序,要求统一填写“信息发布审核单”,按照报送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厅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厅领导顺序签署审核意见,重要内容需经厅主要领导审定。切实提高了信息发布质量,有效防止了失密泄密情况发生。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期限、提交的资料目录等信息,行政审批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公开了人社系统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公开了各类公告、公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及时公开了厅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就业招聘、就业指导、劳动保障等服务类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分别为1100条、3612条、3626条、3795条和3959条,呈现平稳上升态势。 
   
  2018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9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消息3597条,其中工作动态1441条,公告150条,公示66条,仲裁公告47条,政策性文件发布50条,政策解读文件3条,各业务栏目1840条。共收到网站《在线咨询》栏目问题13188个,都及时进行了回复。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9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年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分别为3条、11条、17条、19条和65条,申请数量持续增长。 
  
  2018年,公众对我厅申请信息公开65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5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6件,同意公开答复50件,所申请的内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3件,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1件,全部按时答复并办结。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四)政务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足、政策宣传意识不强、及时性和针对性不够、政务公开培训不够系统等问题。我们将针对问题认真整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人社部门职能,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我厅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立足于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门机构负责、专门人员承办、强化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是抓好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渠道。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