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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吉林省司法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发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对有关立法信息、政策文件的集中发布,严格落实对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功能,接受社会监督,助力司法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省司法厅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列入“省司法厅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2023吉林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形成了厅领导组织部署,厅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全厅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召开厅机关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厅直系统各部门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多渠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坚持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保持实时更新,今年厅官网共发布立法意见征集公示公告专题专栏等政府信息共142全年编辑发布《吉林司法》微信公众号1231条,发布《吉林司法》微博1451条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公开工作。今年,省司法厅主办或协办的23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将答复的正式文件报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步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办公室、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其中,省司法厅主办的9件(其中涉密1件不予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均上传至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今年,共完成律师类行政审批件2668件,其中司法鉴定类262件,公证类63件,律师类2343件(新设立律师事务所48件、律师事务所变更332件、律师事务所注销12件,律师事务所补证13件;新执业律师736件、律师执业机构变更651件,律师执业证注销174件、律师执业证补办125,登记事项已满换证252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严控时间节点和积极有效沟通,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案件顺利推进完成。同时,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样本》要求,综合运用4类19种情形的答复规范,分类处置每一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积极做到严谨、规范、全面、清晰。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申请23件,当面申请1件,通过信函申请4件。共受理22件,告知补正3件,予以公共7件,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7件,逾期未补正1件,其他情形7件(其中,1件经电话联系申请人表示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放弃申请,3件为涉邪教内容依据相关政策不予受理不予答复,3件不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范围),转至下年办理4件(为同一申请人先后4次提交申请,并注明以最后一次申请为准)。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门户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更新和优化完善。二是加强信息收集、审核与发布人员联动,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发布。三是规范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0

  13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23

  2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9.94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质按量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不够丰富全面。是人员队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一是优化调整厅网站政府信公开栏目,设置栏目更科学、更合理、更便捷,进一步提升公众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满意度。二是持续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三是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