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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司法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司法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1330603,传真:0431-82750425电子邮箱:sftzhz@163.com邮编:130051,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992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立足部门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组织推动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列入省司法厅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分管厅领导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时,第一时间印发通知调整领导小组名单,保证政府信息各项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不断强化厅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有效调动各相关业务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及时上传更新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遵守20个工作日的上传要求确保上传格式的规范、准确,同时,专门组织人员对2020年以前的主动公开文件,也遵照最新上传的格式要求,有序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格式统一完整。持续加强对办理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省司法厅行政处罚事项处理结果的公开,努力做到及时透明。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4月,印发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全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已经录入了“中国法律服务网”,均已共享公开,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通过登陆“中国法律服务网吉林省页面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公开信息。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规范开展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接收、登记、拟办、审核答复送达等程序做到严格按照规定严控时间节点积极有效沟通,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案件顺利推进完成同时,严格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样本》要求,综合运用4类19种情形的答复规范,分类处置每一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积极做到严谨、规范、全面、清晰。2020年,省司法厅共受理申请公开案件14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处理并及时送达。坚持网站公开与政务大厅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面维护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公开咨询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接收信函、接待来访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了解知悉相关政策,每月,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的文件按时报送省档案局备案。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624件,其中:新增律师所17家,律师事务所变更62件,律师事务所注销2件,新增执业律师256人,律师变更执业机构148件,律师注销123件;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审批业务413件;公证机构、人员审批业务13件。以上审批结果均已公开。

(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专栏,专栏内容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省司法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置情况、以及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申请格式等内容,方便公众知悉查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在厅机关举办了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由厅办公室主任带领参训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全面学习,切实做到学懂学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16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1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2275.93万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1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1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12

1

0

0

1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厅办公室发挥的协调监督作用还需加强,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格式不够规范,未能严格执行20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相关内容的公开不够规范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强化厅办公室指挥中枢作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设置简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缩短信息上传时限,并加强对具体上传工作人员的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找到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做细、做实,不断提升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