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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要求,省司法厅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sft.jl.gov.cn)上查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吉林省司法厅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电话:0431-81330603)。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制定印发了《2018年省司法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表》,对省司法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做到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并将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列入表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坚持网站公开与政务大厅公开相结合,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全面维护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权责清单、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及办理结果、文件、政策解读、公众交流等专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即时公开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情况,以及司法厅出台的重要文件和相关政策,方便公众上网查阅。创新公开方式,通过公开咨询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接收信函、接待来访等方式,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和知悉相关政策。每月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更新的信息及时上报省档案局。
2.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归入类别正确,全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09条。继续加强省司法厅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发布信息1463条,省政府网站转载信息8条。共发布微博1313条,微信214期。充分发挥了部门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未发生拖延发布的情况。全年在各类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篇,及时向公众解答热点问题。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按法定程序和期间进行了答复,没有因申请公开受理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2018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205件,其中:新增律师所36家,律师事务所变更79件,新增执业律师268人,律师变更执业机构111件,律师注销48件。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审批业务400件。公证机构、人员审批业务38件。以上审批结果均已公开。
  4.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7号委员提案,即《关于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几点建议》进行了答复,做到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积极协调指导各相关处室,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之中,在发文签批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不公开的,也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加强保密性审查,对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及信息事项保密性审查,由具体部门提出意见,厅办公室主任把关审查,最后提交分管厅领导审定。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形式,积极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强网站建设和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司法厅网站信息管理制度》、《司法厅部门网站绩效综合评估指标》,将相应的考核指标依据各部门业务分工,进一步量化分解到各部门,健全了内部考核机制,确保门户网站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由于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多数为兼职人员,在工作繁忙时难免兼顾不到,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没能够及时更新。
  3.政务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司法厅重新组建后,原有的职能整合,新的职能增加,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都需要进行重新的分类和规划,以全面增强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
  
  吉林省司法厅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