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省司法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职能和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专门成立了由厅长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维护工作,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配套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公开途径、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方便公民法人办理行政审批,对行政审批依据、条件明确说明,对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优化。同时,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他们加深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于相关规定的理解,并通过交流实际工作中得出的经验,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三)完善发布平台,及时公开信息。
在既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我厅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丰富了信息发布的渠道,增强了信息发布的实效性,使得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准确的查询到所需信息。我们及时发布各项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方位覆盖。截至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比主动公开量增加17.5%。其中,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7条,占0.98%;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2条,占0.28%;规范性文件类0条,占0%;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1条,占0.14%;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类信息17条,占2.38%;其他类信息688条,占96.22%。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司法行政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效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等。
2、机构职责公开情况:领导班子成员、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
3、政策法规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标准及其政策解读。
4、规划、计划公开情况:教育培训计划等。
5、司法行政执法公开情况:行政处罚公告。
6、办事规程:部门主要办事规程。
7、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8、人员任免和公务员招考:领导成员职务任免及公务员招考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厅积极利用现有的网站资源,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主动公开信息。针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问题编辑便民信息。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并设立法律咨询窗口,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厅2013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我厅共接受群众政务信息咨询3073人次。其中,接听咨询电话2306人次,当面接待咨询767人次。行政审批大厅收到表扬信25封。我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访问量为173185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为图片信息、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地方信息等。
六、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于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还做的不到位,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个别同志信息公开的意识较弱,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措施,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
通过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简化受理答复流程,强化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使得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快捷的查询到所需信息,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第一原则,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几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互联网发布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科技水平。
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办证等办事功能,进一步做好网站各互动栏目的建设。利用好新开通的厅政务微博,简明快捷的公布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公告通知、便民举措,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对互联网的有效运用,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通过运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业务交流,及时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研究改进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和方法。
联系部门:吉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电 话:0431-8275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