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吉林省民政厅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有关要求,全面推动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建设。
一、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抓好传达学习。深化领学促学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厅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推动及时学经常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采取省委党校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个人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专家授课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有效保证了学习质量。加强民政法规学习,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就新修改的《慈善法》和新出台的《吉林省慈善条例》进行专题授课。省民政厅,各地民政局分管慈善工作的副局长,慈善会和慈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现场培训。
(二)强化民政法治建设。一是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处室结合实际推动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做好府院联动总结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整理填报工作。二是加强民政立法。《吉林省慈善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通过,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通过人大一审。三是深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在政策法规建设、涉法问题解答和应对等领域的专业作用。协调顾问律师审核处理行政执法文书、合作协议、采购合同、信访答复、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10余次,较好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四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吉林省民政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要求,明确领导、统筹处室、承办处室工作责任,规范承办程序,按照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100%标准办理建议提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及公平竞争性审查。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按照《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要求,强化和规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2件文件草稿的适用性、合法性、公平竞争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持续深化队伍建设。组织厅机关有关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以及新进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等相关培训,组织协调和安排新任岗位公务员进行执法培训报名,4名新任岗位公务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充实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培训交流,将法律法规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全面、正确贯彻实施。
二、存在问题及2025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厅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职能分散、联合执法机制尚需完善,专业化执法队伍仍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成效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2025年,省民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大力推动全省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好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等其他民政法治建设任务,围绕推动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推进民政法治工作建设。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组织和引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想和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将学习与履职尽责相结合,抓实抓细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水平。
(二)完善民政法治机制。做好民政立法、执法、学法、普法工作,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吉林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完善《吉林省慈善条例》配套政策。强化府院联动机制等其他民政法治建设任务。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切实丰富执法实践。
(三)不断深化依法行政。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点环节,降低文件出台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水平。强化落实《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划》,进一步提升民政规范性文件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吉林省民政厅顾问律师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吉林省民政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提高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提升民政工作决策科学性、合法性、准确性。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化建设能力,推动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不断推进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及时结合上级要求,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宣传内容,创新学习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多渠道、多窗口、多节点、“互联网+”普法,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民政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吉林省民政厅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初审:吕玉擎
复审:何 锋
终审:尚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