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民政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96H/2022-02894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标      题: 《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96H/2022-02894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1日
标      题: 《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

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构建符合我省省情,更加专业、更好质量、更有效率的儿童福利工作服务体系,依据民政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儿童福利处起草了《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过程

  (一)广泛征求意见,了解基层诉求。为做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20218月,在延边州召开儿童福利院院长座谈会,从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以及儿童机构下一步发展等方面,向各儿童福利机构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为《实施意见》更有针对性、实用性打下良好的现实基础。202110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再次征求各市(州)民政局和各儿童福利院意见。

  (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优惠政策。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儿童福利处就《实施意见》中有利于儿童的条款,主动加强与教育、财政、卫生、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0223月,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将我省17家儿童福利机构精简到10家,保留省孤儿职业学校和9家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6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和1家民办儿童福利机构。到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任务。第二部分是推进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主要是对市(州)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儿童养育和送养工作、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康复专业能力、优化实施儿童成年后安置政策、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提高规范化和软硬件建设水平、推进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第三部分是做好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工作。主要是对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在儿童移交、推进转型、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是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

  《实施意见》已按省编办等13部门和各市(州)民政局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已提请厅党组会研究,现已正式印发。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