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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96H/2022-00336
分  类: 养老服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民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96H/2022-00336 分  类: 养老服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民政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民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关于印发《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民发〔2022〕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局)、医保局、残联,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残联:

  根据省领导关于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的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6日

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落实省领导关于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的批示要求,推进全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结合工作调研,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为切入点,统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当、布局合理、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格局,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打造标准化、专业化、特色化机构养老服务品牌。2025年底前,养老产业布局初步形成,特色养老产业初具规模,“养老服务+行业”模式得到拓展。

  二、主要任务

  在全省推广“仁大医养”医养结合、嵌入社区、智慧赋能、按需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扶持培育一批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医养康养文养紧密结合的全能型养老机构;新建完善一批具有托养、康复、娱、照料等多功能的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提升一批具有娱、助餐、照料等服务功能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扶持发展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管理运营好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推动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增强我省养老服务的竞争力、吸引力。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发挥工作专班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定期调度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吸纳其他有关部门加入专班。各成员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省民政厅汇总后报省政府。适时召开专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养老产业调研深入研究吉林省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梳理产业发展政策,剖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原则、目标、思路,提出吉林省养老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形成《吉林省养老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三)推进1+X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提请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提出全省养老服务发展举措。出台若干配套文件,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全方位、系统化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落实“四个一批”工作任务。确定“四个一批”任务名单和相关规范标准,制定完善、探索推进生活管家、康复护理管家服务模式,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养老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类机构化服务,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四、职责分工

  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同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会同发改委做好养老产业发展谋划

  省财政厅:配合省民政厅制定完善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细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与其他补贴政策的衔接。

  省人社厅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省及各地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给予获奖选手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待遇。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优化土地供应方式,降低用地成本,鼓励用存量土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用存量房产举办养老机构,支持用集体土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要求。配合开展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摸排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情况。

  省住建厅: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加强适老化改造,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按规定办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验收手续。及时监管并依法处理不按要求设计、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行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开展养老设施建设工作。各地在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要充分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做到老旧小区改造和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有效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同步推进实施。

  省卫健委:负责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动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协助养老机构对接医疗资源推进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高医护型养老床位占比。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加强老年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鼓励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省医保局:研究制定养老机构、社区居家服务中心医保定点政策,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居家照护服务,逐步解决试点城区失能家庭居家护理难题,探索建立医疗诊治、失能照护、居家护理“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

  省残联:负责推动落实失能、半失能老年残疾人享受相关帮扶政策。在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将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家庭纳入优先保障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残疾人服务功能,开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康复等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服务模式是提升全省养老服务的重要抓手,是省政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要举一反三,既要做好推广经验的各项工作,又要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在养老服务上出真招、真用力,共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责任。省民政厅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职能,督促工作开展,指导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会同发改委做好产业发展谋划。卫健、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建、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涉及市、县落实的工作,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有关政策出台和监督检查工作在专班会议召开前报省民政厅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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