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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3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l.gov.cn/)或吉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jl.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民政厅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431-89152161,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616号。
一、概述
  2018年,在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办函〔2018〕72号),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公开指南”信息,开设“2018全省民政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吉林最美民政人”“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专栏,公布《2017年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其中包括: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已公开的失效、废止的规范文件做标注。
(二)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做好预期引导工作。
  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2018年,省民政厅及时跟踪政策热点,针对《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7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重大突发事件不失声、不缺位。
  规范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由省档案馆和吉林省地名档案资料馆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2018年,在线咨询回复214条,微博、微信解答41次,网上信访119件,领导信箱转办77件,均及时答复,满意率100%。乔恒厅长接受中国社会报访谈《用良策和实干托起民生暖阳——访吉林省民政厅厅长乔恒》。3月27日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全省“清明文化周”和安全文明祭扫新闻发布会,张伟副巡视员介绍全省“清明文化周”和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有关情况。10月30日上午10时举办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杜文革副厅长介绍情况。
(四)扎实做好“五公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同文件同步审批。在决策公开方面,推动决策过程公开,出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厅网站、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重要程序。《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三年(2018-2020年)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等15个文件在出台前通过厅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进行了论证。在会议开放方面,2018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网站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同时,邀请十几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省民政厅重点公开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和慈善等政府信息。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杜文革副厅长任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是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主要领导专门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严格保密审查制度三项机制,制定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细则,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吉林省民政厅突发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职责分工、处置原则、处理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涉及我厅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回应。在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基础上,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各处室、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省民政厅网站、新媒体等及时主动发布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3条。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1条,占总公开条数的0.35%;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66条,占总公开条数的79.2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09条,占总公开条数的3.50%;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69条,占总公开条数的8.6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58条,占总公开条数的8.29%。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1次,在线咨询、在线信访、领导信箱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10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厅网站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提供多渠道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流程,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受理、登记,转业务处室办理,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统一跟踪答复、归档,监察室监督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法规办理。2018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2件。正式受理后进行了及时答复,申请对象对答复意见均表示满意。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4件,同意公开的3件,不是政府信息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省民政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0件,其中,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4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满意率达到了100%。相关提案办理结果公布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省民政厅网站“公开”下的“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下步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吉林省民政厅
 2019年3月13日

省民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