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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民政厅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围绕稳定社会预期,提高解读回应水平

  (一)突出抓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做好养老服务创新改革、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慈善公益、行政区划调整等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应将经审定通过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政府办公厅(室)实行退文处理。解读材料由政策制定处室在文件印发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电子版报办公室,上传至厅网站公开,并相互建立关联,便于群众获取。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处室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位置、时段进行报道解读。(各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二)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掌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做好重大舆情会商,快速反映,协调联动,提高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各处室(单位)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处室(单位)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对应处置预案。对涉及吉林民政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等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认真研判,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是相关涉事处室、单位。特别重大政务舆情,相关厅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和第一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办公室、信息中心及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多措并举提高解读回应效果。围绕出台的政策规章和规划方案、涉及公众利益的会议议题,做好解读工作,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注意事项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解读中要避免简单重复政策文件内容的问题。要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微直播、政策进社区等方式,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执行和执法公开

  (一)做好重大决策公开。凡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出台和调整和经济有关的政策,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法律顾问等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省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通过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征集不少于15天,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将意见采纳情况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涉及各方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府决策事项,应准许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和旁听政府有关会议,以增强决策透明度。(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建立工作台账,将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实现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的全流程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 对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 果的评估,及时对照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省政府网站、厅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突出抓好行政裁量的规范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执法办、各相关处室及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吉林)”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减并力度,取消无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需求端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规处、执法办、审批办、各相关处室及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老年人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儿童福利等事项公开工作。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完成时限:长期)

  (三)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 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厅字〔2016〕20 号),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加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财务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别要抓好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分配,涉农补贴资金,征地补偿资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和精准扶贫资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收入(益)及其分配与支出等项目到户信息或项目到人信息的公开工作,使项目公开到户或公开到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涉事群众的知情权,维护群众利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相关处室。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一)推进厅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着力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网上服务水平。提升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合理、分类更准确;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电话作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吉林民政”微矩阵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报送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建立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度。(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四)进一步规范办事服务信息。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法规处、审批办、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长期)

  五、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基础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厅长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办公室。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二)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原始文本,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办公室、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升级和内容保障,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和年报起草工作,年报内容要符合《条例》第五十条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省民政厅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