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机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局,长白山公安局,各县市区公安局,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民生、护航经济发展,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十五项措施”,是全省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对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助推我省全面恢复正常经济发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十五项措施”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用更大力度解决问题、更宽视野服务全局,精心研究部署,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推进工作措施再深化、工作质效再提升。
二要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更强的创新精神、更实的责任担当,在“十五项措施”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实施办法,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省厅相关部门警种要把抓好自身推进和加强对下指导有机结合起来,逐级传导压力,做好调度统筹,力争在短时间见到成效,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更深切的获得感。
三要强化内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十五项措施”的宣传力度,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措施知晓率和公众认知度。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大力宣传推广,在全省公安机关持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吉林省公安厅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