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第W9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许继清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白山区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W9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维系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存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主要载体。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中华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提高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现有少数民族特色小镇14个,村寨98个。其中,由国家民委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9个,由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命名的吉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14个、吉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7个。白山市现有少数民族特色小镇2个,村寨14个,其中,由国家民委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由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命名的吉林省少数民族特色小镇2个、吉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十三五”以来,我委在白山市共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948万元,用于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其中,2260万元直接用于白山市浑江区七道江镇鲜明村、黑沟村、抚松县漫江镇锦江村、长白县马鹿沟镇果园村、十四道沟镇望天鹅新村、临江市苇沙河镇苇沙河村等特色村寨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委将继续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一、强化规划引导,压实任务清单
以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标杆和窗口为目标,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民委正在制定中的“十四五”特色村寨规划,培育、扶持一批具备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保护价值以及生态环境良好、区位优势明显、有一定产业支撑、群众参与度较高民族村寨。通过牵头制定关于全省“十四五”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大特色村寨建设工作实施力度。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浓郁、建筑风格独特的优势,有效促进特色产业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群众就业增收、生态环境保护、民族特色旅游的融合发展,深入推动实施沿图们江-鸭绿江和西部科尔沁草原特色村寨廊带建设,重点推进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提档升级,以特色村寨建设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二、结合文化特点,突出地域优势
丰富特色村寨传统文化内涵。加强与文化、宣传等部门的合作,深入挖掘长白山地域文化中的民族文化元素,创新编排文学艺术作品,对已有作品进行再创作再升级,融入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思想新精神,讲好民族团结共荣共进故事,复原体验传统文化活动。以“你有手艺 我们帮你守艺”的理念打造传统文化手艺人工作室,招募非遗传承、文创手作、生活美学、民间艺术表演等各类人才,逐步建设成涵盖技能培训基地、旅游观摩展示馆、旅游纪念品输出等传统文化创新发展聚合区。借助举办全省大型文体活动的契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丰富完善长白山满族文化博物馆馆藏内容,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长白山红色旅游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助推全省冰雪旅游业发展。
三、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增收致富
产业支撑是村寨发展的生命线,没有产业,村寨就可能“空壳化”。充分依托各地特色优势资源,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特色村寨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提升传统种养业,鼓励群众优化种养结构,提高村镇农牧业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现代电子商务平台、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拓宽产业发展渠道。支持民族村寨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生态文化旅游业。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浓郁、建筑风格独特的优势,把产业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群众就业增收、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
在充分发挥民委自身职能作用的基础上,我委计划结合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省乡村振兴局千村示范创建活动、促进重点边境村加快发展等工作,积极协调省直各民委委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合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全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