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崔龙男委员:
感谢您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农民实施生活补助金的建议》(第12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多民族边境省份,边境线全长1384.93公里,有
10个边境县(市、区),200.82万人口。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边境地区发展,始终坚持把振兴边境经济、改善边境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动落实,不断巩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 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了一整套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
一是在转移支付上,对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实行特殊照顾,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系数高于其他地区2~6个百分点。省财政还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民族边境地区发展公共服务。
二是把边境地区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地区、优先地区,突出解决发展性民生问题,不断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持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把边境地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重点扶持了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成了以人参、医药、食用菌、延边黄牛等为主的一批特色产业基地。
四是印发了《吉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吉林省“十三五”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两个规划涵盖了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事关民族边境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
五是积极落实边民补贴政策,对全省各边境市县辖区内距陆地边境3公里以内的常住居民发放边民补贴,仅2017年就投入1.3亿元。
同时,兴边富民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积极争取资金,“十二五”至今,共为长白县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400余万元,这些资金的注入,有效的促进了长白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这些政策和具体措施,对民族边境地区的发展起了一定推动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积极协调省直各相关部门,继续落实好民族政策,支持民族边境地区及民族事业的发展。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