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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委(宗教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24年度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8904640;传真:0431-88916460)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我委(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37条,部门预算决算信息13条,其他信息4条。通过“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网站”发布信息620条,“吉林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12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委(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认真做好“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吉林省宗教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政务公开栏目全年发布信息26条。加强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审核把关程序规范完善,保障了栏目内容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立足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提高我委(局)网上履职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信息服务。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4年,我委(局)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党组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通过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条例》相关内容。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内各处(室)进行专题授课,深入解读新修订《条例》,讲解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意义。在评估考核工作中,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完善委(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要素,配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上报考核佐证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委(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形式及渠道有待更加丰富和便捷等。

  2025年,委(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一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运用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提升政府工作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加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