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教育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10N/2019-03159
分      类: 政策解读;高校政务公开报告;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教师〔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10N/2019-03159 分      类: 政策解读;高校政务公开报告;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教育厅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2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教师〔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关于印发《2019年吉林省师范分院

招生办法》的通知

吉教师〔2019〕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市(州)招生办,各师范分院、松原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现将《2019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今年师范分院的招生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办法

为做好我省2019年师范分院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师范分院为含中、幼师及经省批准培养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范院校、职业院校。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正确发展方向。着力培养懂得基础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师资。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素质,自愿从事小学、学前和特殊教育事业的合格初中、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1.初中毕业起点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学制5年。

2.高中毕业起点专科层次教育类专业,学制3年。

3.初中毕业起点幼师专业,学制3年。

四、文化课考试科目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使用201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方法按《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19〕7号)的有关办法执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亦相同。

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5年制师范专业,应参加201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五、初中毕业起点的教育类专业的招生工作内容

1.考试内容

对拟报考各类师范分院的考生都必须进行面试,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幼师专业需进行术科加试,面试和术科加试合格者方准予正式报考。

面试标准按吉教师字〔1999〕2号文件附件2《吉林省中等师范学校及部分高等师范分院考生面试标准》执行。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幼师专业的考生和报考师范分院艺术、体育方向的考生的加试科目、加试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组织有关学校制定、实施。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加试成绩按比例发放合格证(须标明单科加试成绩),考生加试成绩不记入文化课考试总分。

面试、加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组织师范分院实施并在4月底前完成,招生面试、加试工作同时进行。术科加试人员由各市(州)招生办统一组织师范分院相关人员担任,每科加试人员至少要在3人以上。面试、加试工作结束后应立即通知考生是否合格,加试合格证要及时发到考生手中。要在文化课考试前将加试合格考生的成绩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查。

跨地区招生的师范分院的面试、加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招生学校可派人参加加试。特殊教育专业的面试、加试工作由学校派专业人员到各市(州)单独进行。

2.有关要求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科学规划各层次招生规模,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应对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需求培养方案。鼓励本地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和幼师专业、特殊教育专业。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办法的专业进行招生,学校新设专业及方向应提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专业不予以学籍电子注册,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师范分院的生源质量,不能人为设定门槛和制定不合理办法。各地招生计划确定之后要通过文件等形式向学校及考生公布。

3.报名

招生实行敞开报名、单独组织、单编考场(设在县所在地),第一批次录取。报考师范分院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5年制高职。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办法执行。

报名时间为5月3日—15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的详细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办法执行。

报考各类师范分院的考生要向招生部门交纳报名费和面试、加试费用。各项收费标准按吉省价收字〔2003〕42号文件执行。

师范分院招生所用各种表格,面试、加试合格证等由市(州)招生办印制。

4.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师范分院招生以市(州)为单位,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分数线不能低于当地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各单位不得擅自降分录取。实行加试的专业,在获得面试、加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实行加试的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按省委〔2005〕32号文件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06年度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有关办法加分照顾。加分幅度由市(州)政府确定。用汉语答卷和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的考生。

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办测试认定,各校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等特长生报考师范分院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录取分数。

其他奖励政策按《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19〕7号)的有关办法执行,上述各项奖励或照顾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值项。

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不享受加分政策。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师范分院对“双特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入学时,由特困生出具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减免部分费用。

跨地区招生的学校,由考生所在地区分配指标,组织报名、政审、体检、考试、面试、加试和评卷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要扩大师范分院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尊重师范分院的录取意见。师范分院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招生纪律和办法。

新生录取名单一式五份,除学校存档一份外,其余四份分别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地区教育局备案。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核发,加盖地区招生办公章。

师范分院招收的新生实行“预报到制”,即凡被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在二个月内认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要取消入学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高中毕业起点招生工作按照2019年高校招生的有关办法进行

高中毕业起点招生范围按高考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办法的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起点三年制专科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办法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学籍管理

各校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在2019年录取工作结束1个月内上报新生学籍数据(录取单、数据盘)。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办法,对学籍管理不严的学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认真系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支持师范院校设立并办好学前教育专业。同时要前移培养起点,大力培养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扩大高质量学前教育教师供给,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课程体系。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 4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加波浪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