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8号联名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农〔2025〕67号
刘春明委员: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激光农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对“建议1:设立科技专项,加强政策引导”的答复
一是立足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要,优选与激光农业相关的指南建议上报至国家基金委,最终有1项指南建议通过四方论证,纳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现已由国 家基金委统一发布;二是将激光农业技术及相关装备研发纳入2025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重点研发项目支持范围,集聚相关优势资源力量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立项支持吉林农业大学承担“激光补光灯水稻育苗机理研究”“香菇生长激光调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吉林大学承担“基于激光光谱技术的人参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研制”“激光除草实施方法及苗、草、土壤对激光的响应研究”项目。
二 、关于对“建议2:支持平台建设,集聚资源,协同攻关” 的答复
一是省财政统筹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统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等国家和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建设发展,设立院士工作站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院士成果快速转化落地。二是省科技厅将激光农业作为三江实验室智慧农业领域中的重要专题,搭建平台并开展相关研究;批准建设了吉林省光农业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依托吉林农业大学,围绕光农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三 、关于对“建议3:加强学科建设及高端人才引育”的答复
省财政安排的高等教育财政经费,高校可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自主使用,统筹用于开展各项教科研活动及学科建设等。
四 、关于对“建议4:加强示范引领,加大推广力度”的答复
一是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激光农业研究进展及应用成效,聚焦蔬菜补光节能、花卉提色延期、大豆激光育种、水稻育秧壮苗等方向,向吉林大学、省农科院、恒通农业公司等相关科研单位和企业推介扩大技术应用场景和面积,为粮食增产和农业增效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按照现行财政支持政策,关于激光农业经营主体补贴奖励主要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进一步缓解其融资压力、降低生产成本。对运用激光农业的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政策性担保贷款(10万-300万元),可按政策要求的1%比例享受贴息支持。其他支持事项,需省农业农村厅深度分析研判激光农业的适用推广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政策后,再行研究确定财政补贴政策。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整合全面资源禀赋,助力“光农业”发展。在激光农业技术研发方面。支持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吉林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激光农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原理,以及激光促进作物增产提质关键技术研究,揭示“光+农业”的深层作用机制,赋能我省未来农业发展。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一是支持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吉林农业大学等单位在长春国家农高区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并提供政策辅导服务,在院士工作站研究领域内,择优支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发展支撑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就地转化。二是通过征集并推荐“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国家重点专项项目,择优支持农业领域的省科技发展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争取更多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基地获得国家支持等方式,围绕激光农业,鼓励农业高科技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及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向国际化发展。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将激光农业基础原理研究、激光农业设备研发作为重点方向,组建激光农业科研团队,申报人才(团队)项目,做好我省光农业发展的人才储备。此外,省农业农村厅将支持长春国家农高区建设激光农业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和“立体植物工厂”。依托玉米、水稻、人参、食药用菌、果蔬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激光+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应用配套技术、设备和生产模式。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激光农业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