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成〔2025〕84号
王洪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 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推动省内高校建设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议
( 一)落实举措
1.推动技术经纪专业列入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序列。2021年,在省科技厅和省人社厅共同推动下,省人社厅发布了《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实施意见(试行)》通知,明确了吉林省新业态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将技术经纪专业首次列入吉林省新职业(新业态)职称评审序列。
2.建立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自2015年,
省科技厅启动吉林省技术经纪人培育计划以来,在培训模式上,建立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着力提高技术转移人才的 实践操作能力。在师资选择上,重点聘请发达地区、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省份中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让学员们既学习了经验,也更新了理念。
(二)取得成效
1.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近三年共有38人申报参加技术转移转化社会化职称评审,其中26人通过评审,3人取得高级职称 。
2.技术经纪人(经理人)队伍有序建立。 目前,已开展17期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训,培养合格技术经纪人(经理人) 2518人,其中,初级技术经纪人2309人,中级技术经理人209 人。
(三)下一 步工作
1.不断拓宽技术经纪人激励路径。依托吉林省科技大市场, 极申请技术经纪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工作,及时与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将技术经纪人职称继续教育纳入省人社厅继续教育平台中,促进技术经纪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更好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好服务。
2.完善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养体系。根据吉林省地域和产业特点,在现有各级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训课程体系中,增设相关特色课程,组织相关专家授课,同时探索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培训走进高校院所”科普实践活动。
二 、关于“加强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建立吉林省高校科 技成果转化联合基金,支持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建议
( 一)落实举措
2024年,我省将原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两所五校”科技 成果转化基金等7只基金整合为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明确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投向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企业,主要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重点支持中试阶段或有望成为产业规模的项目,兼顾创新性强、科技属性突出的早期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 投硬科技。
(二)取得成效
2024年,启动首批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实地考察、调研、专家论证、投资决策等环节,最终确定11个技术先进、研发能力较强、市场空间较大的投资项目,其中3个项目由高校推荐,占比27.27%。
(三)下一 步工作
省财政厅将指导基金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强化科技领域财金联动,助力我省科技成果加速转化。2025年,将持续组织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行业项目推荐、审核和市场化论证等工作,确定一批投资项目。
三、关于“围绕区域产业体系,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建立以区域所在地高校为依托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或高校联盟” 的建议
( 一)落实举措
发布《吉林省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全链条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和投资基金、科研团队、优质企业,推动产出一批对新质生产力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的成果。深化吉浙、东北三省一区科技创新合作,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网络。
(二)取得成效
一是省科技厅于2024年首批备案12家概念验证中心、2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截至2025年5月,累计支持281个概念验证项目和529个中试项目,有效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初一 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二是教育厅会同省工信厅支持吉林省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291个,推动高校与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聚焦区域、行业战略需求和重大任务,结合科学前沿和企业重大需求开展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技合作。三是推动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走深走实,吉林省科技经纪人创新发展联盟与浙江省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签订合作协议,吉林—浙江区域成果转化中心成功启动,成立东北三省一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梳理出合作需求66项、合作供给40项,持续加深科技合作。
(三)下一 步工作
一是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备案工作,对受理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16个概念验证中心、38个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进行专家现场考察等后续工作。二是加强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建立校企协同攻关机制,支持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三是持续拓展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进一步推动吉浙两省产业、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加速流动,强化 东北三省一区科技创新交流,并加强与其他省市合作。
四 、关于“落实现有政策,加大改革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和 做法,选派高校干部赴地方挂职锻炼学习”的建议
( 一)落实举措
1.选派高校干部赴地方挂职锻炼。省委组织部印发实施《关于人才工作支撑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人 才引育、载体建设、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等方面提出10条30项具体举措,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和省内科教资源双向对接,每年选 派高校优秀年轻处级干部到省直单位、市县挂职锻炼。
2.启动“科创专员”工作。2022年底,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共同谋划启动了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每年选派200名科技人才到企业兼任2年“科创专员(科创副总)”,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着力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入选的省内“科创专员”,在干部培养锻炼方面,视同到基层挂职经历。
(二)取得成效
1.充分发挥挂职干部作用。2024年选派38名高校干部到省直单位和市县挂职。挂职干部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切实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2.充分发挥“科创专员”作用。目前已分6批选派来自省内外86家高校院所(含14家域外单位)的1012名科技人才到省内9个市(州)799户企业担任“科创专员”,所属专业涵盖了人工智能、未来产业、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多个领域,通过集聚诸多优秀人才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三)下一 步工作
1.持续做好“挂职干部”选派工作。加大选派高校优秀年轻处级干部到省直单位、市县挂职锻炼力度,促进干部专业能力提升 与科技成果转化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2.持续做好“科创专员”选派工作。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申报流程,做好跟踪评估,提高选派工作效率,推动“产 才”加速融合,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的 时效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宽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的人才交流 通 道 。
五 、关于“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和区域保障体系,建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推进科学评价制度的执行”的建议
( 一)落实举措
1.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工作,从科技成果供给端、承接端和转化服务端系统谋划和集成创新。在全国率先实行科研单位正职领 导持股改革“备案制”,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横向课 题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等新模式,探索“先使用后付费”“差异 化赋权”“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许可方式。
2.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 提出了科技成果评价报告要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平台载体认定、科技成果评奖、技术转移转 化等工作中作为参考。
(二)取得成效
1.职务科技成果改革纵深推进。召开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主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培训19场,制 作下发政策解读视频,对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省内高校院所、有关企业进行政策培训、解疑释惑和改革指导,帮助科研人员用 好、用活、用足改革政策。截至目前,先期试点的18家高校院所累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1239个,转化金额超3.2亿元,收益 分配给科研人员或团队2.3亿元。
2.科技成果评价模式逐步形成。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积极开展评价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及方法研究,成立科技评估与查新中心, 培养科技评估专业人员。将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引入成果技术成熟度、创新度以及知识产权分析等客观评价指标,并将技术成熟度等客观量化评价指标与专家评价相结合,形成“定量+定性”的主客观评价方法。省发明和科技评价协会搭建了科技成果评价系统,使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实现了标准化、简单化、透明化,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并了解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并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三)下一 步工作
1.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组织召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座谈会,梳理成效,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形成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 速转化的新局面。
2.强化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体系建设。明确评价各方参与主体权责,尤其是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权利和义务。推动评估人员和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科技评价的职业化。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