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L-26号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医〔2023〕98号
张育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尽快成为吉林省支柱产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实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整合管理职能”的建议
省科技厅作为医药健康产业牵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各项规划和政策落地。2021年,省科技厅牵头起草《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开启医药强省建设。伴随着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出台,各部门同步制定了更为详细、针对性更强的配套政
策和实施方案,省科技厅制定了《推进医药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省工信厅制定了《生物制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中医药局制定了《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药监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上文件均以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文件统一印发,形成了医药强省建设“1+N”政策体系,加大医药强省建设政策供给,获得广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普遍欢迎。
省科技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人参等道地药材生产关键技术在乡村产业中的应用示范”部省联动项目,获得国家支持资金4000万元。2022年,我省“新型高强度可吸收复合生物活性骨固定器械研发”和“重症肌无力中医诊疗规律系统化研究”2个项目获得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立项,获得国家经费2986.3万元。省药监局推动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做好新政策宣传和引导,帮助企业应对医改政策的影响,着力从健全监管政策和标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加大药品出口量和增强内销竞争力,提升医药产业贡献值。严格落实惠企利企政策落实落地,不断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评审批流程,细化咨询沟通交流机制。重点优化行政备案等其他权力的办理程序,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对许可事项实施“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充分释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制度改革红利,全力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文号转移等,盘活闲置文号资源。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并专门成立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省政府调整议事机构,决定由省长任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兼任,工信、科技、药监等20余个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负责人作为成员,各市(州)相应成立了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组织领导机构,全省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体系。2023年3月10日,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我省将按照中央的意见精神落实机构改革工作,届时医药健康产业管理职能将会被省委、省政府通盘考虑。
目前,省属医药企业只有森工集团所属健维生物公司一户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2678万元,主要产品为二氢槲皮素,企业规模小,产品领域单一。另外,省国资委下属运营公司乾亨基金出资1亿元,完成长春百克生物上市前增资,持有0.88%股权,持股比例偏低,不能决定企业投资。因此,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尚不具备成立混合所有制形式的省医药集团条件。但省国资委已组建元亨基金,参与生物公司增资扩股,储备了一批优质生物医药、中医药产业投资项目。下一步,省国资委将围绕“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建设,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针对生物制药、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等领域的重点优势企业和项目,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或通过债转股业务开展相关投资,待相关投资公司或运营公司重组并购并实际控制有关医药企业后,研究成立混合所有制形式的医药集团。
二、关于“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我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全省人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安排和部署。省农村厅充分挖掘“长白山人参”品牌特色和比较优势,加大品牌保护、推介和宣传力度。坚持实施人参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制度,按年度开展品牌企业及产品的评审工作,目前全省共有“长白山人参”品牌的产品生产企业49户,品牌产品达到277种。利用省级人参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开展“长白山人参”品牌的公益性宣传推广工作,2022年利用吉林卫视和澳亚卫视开展为期一年的吉林人参宣传活动,在吉林卫视频道制作播出人参科普宣传栏目40期,在澳亚卫视“与健康同行”栏目制作并播出《“道”人参》节目12期,全面提升了吉林人参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澳门举办吉林省人参系列经贸推介活动暨第八届“长白山人参”美食大赛,进一步推动“吉林长白山人参”的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转化。组织申报的《长白山人参:多营销渠道讲好品牌文化故事》案例入选2022年度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名录。“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以影响力指数977.53,荣获2022年中国区域农业产品品牌影响力指数 TOP100第三位,实现了由吉林省地方品牌到国际化品牌的转身。省科技厅实施人参产业重大科技专项,集中力量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共支持项目9项,资金1550万元,目前已突破了一系列关键共性技术,取得了一批关乎产业前景的科技成果,如:建立了库容达到15万份的人参中长期种质资源库,新增种质资源5000余份,丰富了我国人参种质资源,为品种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人参连作障碍技术从根本上破解了人参用地危机。陆续还将有更多成果产出。省药监局围绕规范人参产品开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加强了化妆品原料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的研究,助力企业制定了人参鲜浆企业标准并完成备案,推动人参资源精深加工,促进了人参原料开发与应用。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人参产业投入力度,支持人参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赋予科技力量支撑人参产业发展。省农村厅将加大人参养生保健的宣传力度,培育人参消费习惯,拓宽人参产品销售渠道和市场。深挖中国人参传统形象和历史认知,做大做强“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同时加大对人参核心企业品牌的扶持力度,逐步提升本土人参品牌的公信力和市场号召力。
三、关于“壮大现代医药产业规模,优化产业布局”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面推动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建设,统筹规划各地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优化配置科技与产业资源,构建 “一廊、双核、多区”发展格局。2022年,全省规上医药健康工业实现总产值780.7亿元,占全省工业的6.1%,同比增长3.0%,高于全省增速8.6个百分点。其中,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地区医药健康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716.7亿元,占全省医药健康工业总产值的91.8%。
省科技厅通过科技发展计划支持梅河新区、敦化医药城、白山“两山”理念试验区建设,每年支持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地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4000万元,赋予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地区切块资金使用自主权,促进产业走廊产业集群效应显现。省药监局重点支持长春疫苗、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辽源、白山、延边药品原料生产企业,梅河口、通化生物药生产企业集聚发展。助推长春新区“药谷”、通化国家医药高新区等园区建设。深入开展领导包保市州活动,把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局地”协作共建长效机制,重点支持长春新区、通化国家医药高新区、敦化高新医药产业园、梅河口医药工业园等产业聚集地区发展。推动建立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产需”对接机制,抓好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支持一致性评价。省工信厅制定培育长春、通化、梅河口、敦化等医药产业集群的《吉林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初稿)。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积极推动《吉林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落实,集聚力量加快建设长春、通化、梅河口、敦化为引领的现代化医药产业发展集聚区。省科技厅继续支持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地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实施更多科技项目,推动医药健康走廊地区集群创新发展。
四、关于“构建创新引领、现代开放医药产业体系,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建议
2022年,我省规上医药健康工业企业发展到326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24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151户,上市企业11户,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0件。修正集团、长春高新、通化东宝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长春高新被评为2022年中国医药研发线最佳工业企业。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正逐步形成,成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省科技厅围绕医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开展技术攻关,近三年来,共支持科技项目887项,投入资金4.4亿元。截至目前,已有25个化学药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20个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进入临床试验,13个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即将开展临床试验。预期2023年将有31个品种获批上市、56个品种申报注册。2023年4月,共72个项目参加全省医药健康产业项目集中开复工活动,总投资396.8亿元,涵盖了中药材加工、新药研发、大健康产品、智慧园区、现代物流、数字化建设等产业链重点环节。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重点加快大企业、大项目、大品种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扶持。支持针对重大临床需求的化学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研究,开展基于古代经典名方研究及其中药复方制剂研制,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开发重组蛋白药物、抗体药物、新型疫苗、多联多价疫苗、干细胞等产品。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医药健康产业人才建设”的建议
近三年来,省科技厅通过奖励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化学药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获批临床试验、获得药品注册上市许可、营业收入扩大规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共支持项目164项,投入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极大地激励了企业自主创新。省财政厅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其中包括规范政府间收入划分,遏制违规税费返还行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统一省与市县收入分享方式,实行全省统一的收入分享方式,取消对各类区域、领域、行业的财政收入全留或增量返还政策,确需支持的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付安排。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已经出台的没有执行期限应确定执行期限,执行期满后一律停止执行。省医保局答复: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权限由国家医保局负责,省级已无调整权限。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大创新型高水平医药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省级医药健康专业研究生工作站4个,成立医药健康现代产业学院协作体1个,吉林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培育计划”,支持企业设立研究生、博士后工作站,与高校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制药人才。推进医教协同、产教融合,优化设置医药领域相关专业,鼓励各部门、各类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联合培养和培训。2022年,医药健康领域共有1033人在子女就学和安家补贴、职称激励、吉祥卡方面享受《人才3.0》政策。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奖补政策力度,扩大支持额度,细化支持方向,让更多的企业受益。省财政厅积极筹措安排资金,努力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各项扶持政策落实。省医保局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反映情况,面向包括中药在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及集中采购政策宣讲,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将有的放矢支持和引导我省品种纳入国家药品目录。省人社厅研究制定医药健康产业人才专项扶持政策,壮大医药健康产业领军人才集群。省教育厅支持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加快发展,推动将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级为长春药科大学纳入院校设置规划。
在今后工作中,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村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医保局将结合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对医药健康产业扶持力度。感谢您对我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省医药健康产业给予高度关注,与我厅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出好的建议,为积极推进医药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