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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29K/2023-01678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科发医〔2023〕10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29K/2023-01678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科发医〔2023〕10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医〔2023〕102号

卢秀梅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吉澳中医药合作共同打造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的建议》(第207号委员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推进中医药资源、产品、项目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共同营造两地中医药合作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中医药产业是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重要板块,已成为我省医药健康产业乃至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并致力于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创新与发展。2021年省科技厅牵头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十

  四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做强中药产业,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不断稳定和保持中药产业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地位。立足延边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吉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打造产业集聚高地,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2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重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大力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药品研发,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服务健康吉林建设。

  近年来,我省不断密切与港澳地区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持续优化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先后举办了长白山国际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论坛、吉林省人参产业科技创新论坛、中国(吉林)东北亚中医药暨康养产业博览会、吉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发布会等活动,组织重点中药企业参加对外开放推介会,不断拓展对外合作与发展空间。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加强与澳门经济贸易处、澳门中国企业协会、澳门吉林商会等政商组织的密切沟通,深化经贸合作。2021年,省贸促会、科技厅、外办、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世界中医药大会第六届夏季峰会暨第四届东北亚中医药暨康养产业博览会,重点面向粤港澳等地区和葡语系国家推介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进一步开辟发展合作空间和整合中医药资源,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组织20户医药企业177个产品赴澳门参加吉澳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暨经贸合作推介会,促进在创新中药、保健食品等方面与澳门科技大学、澳门企业等开展交流合作。

  二、关于“吉澳双方应把握区内发展中医药产业有利势头,完备平台配套服务,着力完善中医药产业的技术升级与产业投资”的建议

  2021年,吉林省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长辽梅通白延医药健康产业走廊”,集中打造产业优势集群。其中,长春市是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集聚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人才培养、金融资本等创新优势资源,打造千亿级产业“动力核心”;通化市是中国医药城,集聚成果转化、生产制造、药材集散等工业优势资源,打造千亿级产业“制造核心”;延边州拥有敦化国家医药城,集聚朝医特色、中药配方颗粒、医美康养、中俄朝交界等区位优势资源,打造千亿级产业“开放核心”;辽源市重点推进梅花鹿产业发展,建设原料及合成药生产基地;白山市依托长白山道地药材,打造优质中药原料和健康产品生产基地;梅河口加快建设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建设全国大型特医食品产业基地。走廊节点地区推进产业各有侧重,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了产业协同发展。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已获评全国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敦化、长春、梅河口医药产业集群已获评我省首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目前,我省已完成中药配方颗粒省内上市备案454个品种,认定人参、鹿茸、哈蟆油等10个吉林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启动建设“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科技示范基地”25个,不断塑造中医药产业发展“主品牌”。

  三、关于“共同推进中医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申建,成立吉澳中医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合作专项工作组”的建议

  为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2020年,吉林省成立了省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32个中省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聚焦高质量总目标,全力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蓬勃发展。为切实推动吉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2021年,成立了吉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专项工作推进组,由蔡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12个省直相关部门和延边州、敦化市2个地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推进吉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合力。

  为提升全省中医药创新平台支撑能力,省科技厅在中药领域先后组建了省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创新平台40余个,系统提升了中药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省商务厅联合7部门开展了吉林省特色服务贸易基地评选工作,认定了长春中医药大学、珲春市中医医院、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省级特色服务贸易基地,延吉市中医医院成功获批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将有力推动中医药服务业和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推动我省中医药服务“走出去”。

  四、关于“加大吉澳两地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中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壮大中医药领域的‘产学研’链条”的建议

  加强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省中医药管理局与省教育厅、人社厅、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1人获评第四届国医大师称号,3人获评第二届全国名中医称号,培养岐黄学者3人,青年岐黄学者3人。开展了第四届省名中医评选,评选省名中医30人。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启动1个国医大师、3个全国名中医、1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将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联合省教育厅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招生,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省人社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持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机制。围绕中医药产业建设一批独居吉林地缘优势、科教优势、人才优势的区域性人才集聚中心,着力建设一批吉林省人才培养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等人才培养平台,结合实际逐步赋予其人才分类评价、职称评审、技能等级认定、编制使用等自主权。

  提升中药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累计投入中医药领域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47亿元,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已启动实施的“人参产业战略提升重大科技专项”“中医药健康产业创新重大科技专项”“梅花鹿产业创新重大科技专项”,在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新产品开发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效。省中医药管理局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推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库;实施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启动了道地药材优势品种质量标准研究项目,筛选出人参等10种中药材为吉林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开展了9个优势品种质量标准研究,其中人参、西洋参相关团体标准已分别在通化县、抚松县发布。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与澳门科技大学从2012年8月开始,先后签署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备忘录”、“人参合作研究协议”和“‘国际人参质量研究及产业发展中心’合作备忘录”等合作文件,目前已与澳门科技大学在抚松县共同建立了人参质量研究中心,共同开展了人参太空育种实验研究。

  感谢您对吉澳中医药产业合作及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不断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服务平台功能。继续推动吉澳双方在中医药产业的紧密合作,积极组织中医药企业参加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邀请澳门企业参加我省举办的东北亚博览会、东北亚中医药暨康养产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通过展会平台辐射作用,促进吉澳两地中医药交流,创造更多合作机遇,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希望您继续对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与我厅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出好的建议,为积极推进吉林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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