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D5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人才【2023】91号
民进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助推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和培育发展模式”的建议
《建议》提出,制定出台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建立“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科学论证、分批下达”的认定机制,定期发布企业名单,明确政策支持范围;通过激励科研人员创办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创办企业、推进大中型企业内部孵化企业、科技招商吸引省外人才团队“带土移植”创办企业等多种方式,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在我省“生根发芽”;按照“研发+孵化+产业”发展模式,健全完善“入孵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吉林省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全链条式”培育体系,加快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化。
(一)省科技厅始终高度重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科技企业培育及创新发展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启动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实施办法》(吉科发人才〔2021〕200号),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鼓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和大型企业R&D投入增量、存量进行补助。2022年,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厅等有关部门完成2020年度补助资金拨付和2021年度补助资金核算、公示、报批等工作,共投入1.02亿元用于企业2020年度和2021年度R&D投入补助,累计共有1030户次企业享受到了该政策“红利”。该政策出台以来,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企业研发投入实现大幅“跃升”,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根据省税务局统计数据,2021年全省符合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补助统计的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达到了219.4亿元,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1.9%。
二是支持企业深度参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撑企业创新发展。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年度项目指南》中明确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或产学研合作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设立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揭榜挂帅”等项目类别,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等工作。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联合基金,支持企业参与基础研究。支持企业参与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的编制及项目评审工作,打造企业创新策源地。在2022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数达到325项,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为17837万元;企业作为参加单位共立项483项,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为23693 万元。
三是激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生动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全省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33家,在孵企业3727户。建立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四位一体”扶持培育体系,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加紧织密科技型企业孵化政策网。孵化培育了“独角兽企业”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隐形冠军企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产业链源头高科技企业。积极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飞地”模式,浙大校友(长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考核评价,通过“奖优罚劣”,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建设,每年对10户左右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效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推荐阿里云创新中心长春基地、吉林省云聚会众创空间、交泰科技生物医药创业孵化众创空间、吉林正泰众创空间、星光空间5个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并获批。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赛事,对获奖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积极鼓励我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飞地”模式,组织推荐浙大校友(长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在我省开展飞地孵化,该中心是浙大控股集团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建设的校地合作平台,负责东北地区浙大系资源整合和运作。目前,已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140余家,累计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3家,获得有效知识产权500余项,解决就业900余人,累计毕业企业23家。该中心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效地推动了吉、浙两地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双向流动和资源共享。
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扶持壮大了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截至2020年,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总数累计达到1049户,累计投入R&D补助资金2.85亿元,超额完成了“到2020年认定扶持1000户”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助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2022年共完成1804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相比2021年度增加了32.6%。截至2022年底,省科技厅共完成了6批次1804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同比增加了32.6%。2023年,已完成3批次58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目前,正在对第4批215户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公示。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截至2022年底,吉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3112户,同比增长7.2%。强化金融助力科技企业,2022年累计向银行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相关信息5312户(次),银行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推动吉林奥来德、长春研奥2家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实现我省企业科创板“零的突破”。初步形成了“入孵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
五是组织实施了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23号),推动初创企业、在孵企业加快“破茧”,成长为具有高质量、高价值、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了“破茧成蝶”专项,2月3日,印发了《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下步将组织对申报的项目开展评审论证工作,择优立项并组织实施。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科技企业培育质效:
一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惠企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方案》、《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吉林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具体举措》等系列惠企政策,推动相关政策举措尽快落地生效,助力企业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继续组织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继续鼓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和大型企业R&D投入增量、存量进行补助。
三是继续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通过省科技发展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企业创新发展“卡脖子”难题,助力企业产品迭代升级,为实现企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基础。
截止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标准及相关政策,根据省科技厅职能,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不宜出台制定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标准。省科技厅目前对企业的认定主要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包含民营企业在内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均可以申报,申报成功的企业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我厅制定出台的相关惠企利企科技政策,对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等均一视同仁,始终做到应享尽享、能享尽享,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公平公正的创新环境奠定了基础。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为助力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会见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贯彻落实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利企恵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扎实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动“7个100行动”,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持续开展“金融活水助百业”、中小微企业集中授信、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吉林省中小微企业公益法律服务“云课堂”等活动,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民营市场主体量质双升,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实施利企惠企市场环境建设工程,开展“服务企业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二是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跟踪解决问题。三是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平台,建好用好“吉微企服”APP,开展“点对点”服务活动;实施“个转企”专项行动。三是实施党建引领,实施“小个专”党建“星耀”工程。引领“小个专”市场主体“听党话,跟党走”。
(三)省商务厅紧紧围绕全省发展战略,在科技招商项目谋划包装上求突破。一是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集中精力再谋划包装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技招商大项目,力争在500强企业、行业知名企业合作和大项目引进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围绕推动科技招商项目落地,在保障招商上求突破。及时梳理汇总省领导会见重要民营科技企业代表团期间洽谈推动项目情况,积极协调各地区与企业开展高频次、点对点对接交流,推动战略协议向具体项目转化,意向类项目向协议类、合同类转化。三是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每月调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跟踪、动态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做实做细。
(四)省工信厅主要通过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强化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和国家、省、市(州)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队建设,积极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完善了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逐级晋升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22年新认定4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481个,其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8个。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的意见》,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种子企业四级梯度培育体系。2022年,新认定409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信部新认定我省25户企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滚动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推动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目前认定了汽车关键技术、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医疗器械、生物基材料等4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特别是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拓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强化融资过程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出,突出民营科技企业的科研主体地位,建立并明确政府帮扶企业投融资条件;创新金融工具,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依托银行资源,成立“吉林科技银行”,满足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完善金融政策传导体系,加大点对点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实施“银企”对接政策,与“意向”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减少企业融资费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构建引领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民营科技企业融资“认定-监管-反馈”机制。建立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条件“双盲审”制度,对于通过盲审盲评的企业,放宽融资条件,加大融资力度。针对获得融资的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并且根据企业融资结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同时,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地,对于符合融资条件、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但是融资结果欠佳的企业,免于追究相关单位责任,逐步形成“敢作为但不乱作为”的良好局面。
(一)省科技厅注重强化金融助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落实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工作互动协同新机制,联合设计适合科技企业的信贷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的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科技企业,争取再贷款支持。全年累计向银行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相关信息5312户(次),与吉林银行联合举办各类活动8次。截止9月底,吉林银行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拓展科技企业投融资渠道。与摆渡创新工场、创孵服务公司等共同举办5场科技金融路演活动,邀请省内创孵机构、投资机构投资人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洽谈和交流,66家企业纳入项目库。向省金融局“省级拟上市挂牌科技企业后备资源库”推荐7户科技企业,其中3户企业成功入库、3户正在审核中。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继续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二)省发改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全力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2022年,围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企业发展、权益保护4个方面,组织中省直部门组成34个调研组深入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制定了《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事项(50项)》。二是拓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开展“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完善“项目中心+行长”机制,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2022年帮助民营企业项目融资近200亿元。联合工商银行实施金融助力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积极推进工商银行为项目库内企业累计投放贷款8.05亿元,其中为省内重点科技企业吉林宝旌碳材料有限公司、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光卫星有限公司投放信用贷款合计4.33亿元。下一步,我委继续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牵头开展服务企业行动,在专精特新企业、十大集群企业等七个方面,各选取100户企业或项目开展专项服务;二是持续开展“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联合工商银行实施好金融助力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最大限度缓解民营科技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三)省财政厅为重点支持我省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推动设立了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高校产业研引导基金,两支基金兼顾政策性和效益性,采用市场化手段,围绕省内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截至目前,两只基金运行情况良好,基金规模共计18.9亿元,累计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47个,批准投资18.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30.32亿元,金融资本28.67亿元,促进了科技、人才、资本、市场等创新要素的融合,进一步拓宽了我省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有效推动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壮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指导有关基金,持续关注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有效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为新时代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拓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强化融资过程管理工作:一是建立金融援企服务机制。2020年以来,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10余个部门建立了“金融援企服务机制”,形成横向跨部门、纵向到县区、内部设专班的全面提升融资服务质效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和对接,推动“政银企”三方信息互联互通,确保重点项目和信贷资金的充分对接。2022年累计推荐企业(项目)4558个,共有507个企业(项目)获得634亿元信贷资金支持,其中,96户科技型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102亿资金支持。二是设立省级信贷直达机制。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强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深入开展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建立企业“名单+信息档案”共享推送和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切实满足企业信贷需求。2022年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累计为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超过190亿元。三是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按照省政府的统筹部署,2020年,指导省金控集团成功开发“吉企银通——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申报系统”(简称“吉企银通”),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推广,具备银企智能对接、金融产品超市、惠企政策宣贯、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一体化信用评估、一站式金融服务、全方位企业赋能。系统于2020年6月正式上线运营,截至2022年12月末,平台总计入驻银行138家,上架681款银行产品,成功放款14275笔,放款总额660.95亿元。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进一步深入拓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一是加大科技企业融资对接。继续开展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建立企业名单+信息档案共享推送机制,组织银行机构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切实提供信贷支持。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银企对接活动,组织银行机构面向民营科技企业宣介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二是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培育力度,借助金融和科技相融合的平台,实现资本市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我省科技创新后备资源企业,助力民营科技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公司债券等形式获取发展资金。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吉林基地的作用,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技企业与资本对接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创业。三是加大基金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加强与国内知名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发掘省内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企业投资力度,持续发挥对省内科技创新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
三、关于“建立民营科技企业人才保障机制”的建议
《建议》提出,深入推进“奋斗有我,就在吉林”平台建设,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兑现承诺薪酬及相关政策,保障留吉人才的各项权利;发挥好高校的人才“蓄水池”作用,支持各级高校、科研院所优化教学和培养方案,为民营科技企业对口输送拥有科技创新核心能力的人才。
(一)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定政策,补短板,抓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生态,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制定出台《吉林省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实施方案》,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形成机制和资助方式,坚持创新不问出身、不论资历、不设门槛,支持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针对产业需求,挂帅出征,主动承担科技创新任务。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负面清单+诚信+绩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点的意见》,建立以诚信为底线的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为人才“松绑减负”。三是制定出台《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下放本级管理权限,让“专业事”由“专业人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让论文回归“初心”,确保科技人才选拔培育工作健康发展。
2.构建科技人才培育体系。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人才专项中设立了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项目,构建了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梯次梯进衔接的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体系。一是积极培育中青年、青年科技人才。2023年度,投入2000多万元,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87项、投入850万元,支持青年成长科技项目71项、投入600万元,支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10项、投入472万元,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9项。二是积极向国家推荐高层次人才。2020年以来,累计向科技部推荐各类科技人才(团队)131人(个)。
3.强化科技人才政策激励。配合组织部制定《关于激发科研人才活力支持科研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配合人社厅制定《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制定《吉林省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激发吉林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4.启动实施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鼓励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科技企业到企业担任“科创专员(兼任科创副总)”,大力推动吉林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45号),于2023年度启动实施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选派工作,对入选并成功签聘不少于两年合同的“科创专员”,通过现有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给予入驻企业补助经费,专项用于“科创副总”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以往支持基础上,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景俊海书记的讲话精神,助力科技人才成长,为科技自立自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省教育厅以“奋斗有我 就在吉林”为主题,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开展“感知吉林”工程等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省情教育力度,鼓励和引导毕业生留吉就业。组织召开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座谈会议,邀请省委书记景俊海出席并讲话。会同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2023年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高校开展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百名校长访千企 千企进校园”访企拓岗专项行动,通过访企进一步掌握市场规律和人才供需形势,开拓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充分吸收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馈的意见建议,与企业建立起良好的供需协作机制。与此同时,为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针对企业人才需要,成立现代产业学院,与企业协同育人,有针对性培养各类企业需求的人才。支持高校积极主动与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合作,为企业所需人才开展定制培养工作,满足民营科技企业用人需求。预计到 2023 年底在全省本科高校完成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150 个。
(三)省人社厅主要通过“三大工程”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实施“吉人回乡”工程。2018年以来,先后多次在深圳、长春高规格举办“吉人回乡就业创业合作交流座谈会”,吸引广大吉林籍人才回到家乡就业创业。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人才密集区域,共设立“吉人回乡”工作站16个,聘任了43名招才引智大使,促成12家企业落户我省,累计投资意向超100亿元,中国深圳华为技术研发公司等企业已实际在吉林投资超过15亿元。二是实施青年人才引育工程。为推动省内事业单位更有效地吸纳补充优秀年轻人才,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八种类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2018年以来,共为全省事业单位招聘各类人才63689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10827人,占比达16%;通过“双向道”机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调配人才9685人。积极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累计选派1985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稳定了基层人才队伍,助推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设立了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拿出1260万元择优资助54个项目,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强化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资助工作,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急需海外人才”选派项目,共出资2000万元选派188名优秀人才赴海外深造学习,累计资助20个留学归国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30万元。组织我省博士后团队参加了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金一银一铜的好成绩,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6位,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三是实施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服务工程。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班,组织实施“1311×N”就业服务,即,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N次的131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机会,1次就业见习机会),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摸排,对于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且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离校2年及以上毕业生,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吸纳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省共建设实训中心68个。2018年以来,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年均就业比例达81%,累计实现毕业生就业13.2万人。下一步,我厅将立足人社职能,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让更多青年人才扎根吉林服务吉林。
《建议》提出,要加快并优化技术与资本、劳动、市场等有效结合,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设立应用科学专项基金和应用科学转化官方信息平台,引导并推进科研事业发展,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推进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提供了制度依据。与此同时,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奖励办法》,修订了《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撑。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中,通过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设立了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技术交易补助等项目类别,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两年来支持1205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4.7%,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7.0%。《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1》显示,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投资方式承接科研成果合同金额近10.6亿元,位居全国第10位;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产出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合同金额7.6亿元,位居全国第5位;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合同金额占本地产出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的比重达94.3%,位居全国第2位。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方面,省科技厅推动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建设,建成以省科技大市场为核心,各市(州)分市场为补充的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和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可实现成果征集、项目推介、路演对接、挂牌交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投融资等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2018年以来,累计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活动33场,推介成果4700余项,路演项目230余项,目前,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网络运营平台信息库已汇聚科技企业3087家,专家4922人,会员5410位。征集科技成果6万余项,企业需求1.5万余项。实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139项,成交金额1.30亿元。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3916项,金额78.86亿元。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制定出台的科技成果评价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为吉林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与我厅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出好的建议,为积极推进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7日